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所和相关博士研究生: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相关工作指示、要求和安排,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版)》(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附件2)等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除了线下的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还必须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请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系统操作说明(附件7博士生版,附件8秘书版)。
(一)个人信息维护: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申请人在公共数据库系统维护预毕业信息,此项工作安排详见【学籍】关于2022年春季毕业研究生核对预毕业信息的通知
http://www.yjsy.ecnu.edu.cn/b5/65/c3610a374117/page.htm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方式:hchang@yjsy.ecnu.edu.cn, 62232498/33503645。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基本信息确认
预毕业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个人基本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人需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若发现个人基本信息有误,应回到学籍系统修改,所有确认的字段,能自己修改的直接修改,不能直接修改的在学籍系统提交修改申请及附件,学籍系统管理员核实审批后修改。学籍管理员审批后学生本人再确认,信息会重新推送到学位系统。
3.学位证书照片拍摄
从2017年起,所有申请学位者都要将本人照片电子版上传学位系统,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学位信息报送。因此,学位申请者都应在答辩前按要求进行拍照,否则无法进行答辩。学位证书照片采用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所拍摄的照片。
照片采集,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学籍板块关于春季毕业生照片采集通知的发布。
(二)答辩资格审核:
1. 论文预答辩,详见【培养】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的通知--博士生版
链接:http://www.yjsy.ecnu.edu.cn/b6/1d/c3599a374301/page.htm
2. 科研成果审核,详见【培养】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学术型) 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博士生版
链接:http://www.yjsy.ecnu.edu.cn/b8/e4/c3599a375012/page.htm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gxcui@yjsy.ecnu.edu.cn;54345009。
注意:预答辩与科研成果两项工作都完成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三)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与盲审同步进行,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将同时用于院系进行文字重合率检测及盲审送审。上学期及以前检测过的论文,仍然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转交学位办工作人员检测。
(1)院系设置检测文件夹命名规则:为便于管理,各院系的检测账号应按“半年度加按学生类别”的格式设置文件夹,检测论文上传相应的文件夹里。文件夹设置中,以半年为单元,学生类别分为三类(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文件夹命名格式“半年+学生类别”,举例:“2021下博士”、“2021下学硕”、“2021下专硕”。
(2)检测论文命名格式:检测的论文应为word或pdf格式,论文文件名按“学生姓名-学号-院系加学位类别”来命名,举例:“张三-51122901054-中文系学硕”)。学位类别分:学硕、博士、专硕三类。
(3)对不同重合率结果的具体处理程序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附件3)。
(四)论文评阅和盲审
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审批表,打印审批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将用于评阅和盲审论文提交至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论文统一封皮模板》(附件6)。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研究生使用不同颜色的论文封面,博士论文的封面颜色请见附件(附件11),论文封皮应使用铜版纸制作。学校附近打印店有提供。
1.评阅
评阅由院系安排送出。对评阅人的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附件4)。
本学期论文评阅审批工作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将经导师签字、分委会审核盖章的评阅审批表连同用于送盲审的论文光盘一起送至学位办,由学位办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在系统中下载评阅意见书,由院系负责安排评阅论文工作。
2.盲审
盲审由学位办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3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10月15日前提交盲审论文。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返校无法按时提交论文的研究生,适当放宽论文送审截止时间。10月15日以后也可以提交盲审论文,但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如果错过本学期的学位申请时间,可顺延到下学期提交学位申请。
特别提示:本学期开始,学位中心论文盲审平台上的博士论文评审周期延迟到30-45天返回,我校博士论文盲审期仍然为30天,超过此期限仍然可以申请答辩,但为避免大量盲审结果无法及时返回,建议及时递交盲审论文,切勿拖延。
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和样张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附件5-1、5-2)。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需符合上述格式,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隐去致谢部分,科研成果仅需写出题目及刊物名称。
盲审论文只须提交一篇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是: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269_52100000000_LW,此处连接符为“_”,切勿使用其他连接符,也不要增减其他信息,需严格按照此规则命名),电子版论文使用光盘提交,每人一张,光盘上贴便签纸写明学号和名字,以便区分。中北校区送交盲审的论文光盘,可通过公文流转,送交至闵行校区学位办。
关于论文评阅与盲审结果的认定,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附件4)。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填写答辩申请
评阅和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答辩申请。
答辩时间应严格按照盲审规定,安排在盲审期后(“计划盲审返回时间” 可于盲审送出后,在学位申请系统的“查看盲审评阅总评”页面中查看)。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附件2),同时,应参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邀请校外答辩专家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0)。
申请人在学位申请系统里填写答辩会组成人员信息,提交后,申请人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送学位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答辩材料。答辩时不得随意更换答辩委员会成员,如需更换,必须重新审批。
答辩申请未经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2.打印答辩材料、张贴答辩公告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或答辩秘书至以下地点统一领取答辩公告(每人2张),并在答辩前一周张贴在学校醒目处。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西楼3205研究生院,62233605
闵行校区:办公楼309学位办公室,54345035
3.组织答辩、录入答辩结果
博士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方举行博士论文答辩会。答辩通过后,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特别提醒: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录入结果,切勿遗忘。
注:本学期归档论文中需提交答辩委员会签名单(详见附件5-3),请答辩秘书在答辩时一并请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名后按要求装订在定稿论文中。
(六)学位申请
答辩通过且科研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即可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学位申请相关内容。学位申请需在本学期所属分委会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提交,具体由学院安排。
(七)学位审批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博士学位
答辩截止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对拟于12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12月10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报学位办。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后,报学位办备案。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
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八)提交材料
学位审批通过者,需向院系提交如下材料,由院系收齐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存档。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学位申请书1本、评阅意见书2份、盲审意见书3份(盲审复议者,根据复议递增)、答辩材料1套(含答辩决议1页);
2.学位申请材料一套(寄送人事档案用):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决议1页;
3.定稿论文(需按附件5-3要求,附相应的意见页、签名页等):1本纸质版+1份电子版。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纸质版学位论文1本用于国家图书馆存档案用;电子版学位论文用于递交知网,以院系为单位汇总,论文文件以“学号”命名,按照博士、学硕、专硕分别建立文件夹,刻在光盘上递交,一个单位一张光盘。
4.答辩决议1份(校委会审核用,设置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无需再单独提交1份答辩决议。)
5.信息表1份(核对学位信息用)
请按申请人类别分类、按学号排序后递交(附件:递交材料清单)
另,学位审批通过者还需要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的学位论文。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为全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自主制定。请申请人按照院系的具体安排推进各项工作。
二、联系方式
1.论文盲审和论文评阅:
张立,闵行办公楼309,54345033,lzhang@yjsy.ecnu.edu.cn;
2.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系统相关问题):
张青,闵行办公楼309,54345035,qzhang@yjsy.ecnu.edu.cn;
3.学位材料归档:
向春平,闵行办公楼309,54342976,cpxiang@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