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所和相关硕士研究生: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相关工作指示、要求和安排,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就本学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注:以上工作时间节点为全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自主制定。
二、工作要求
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应在学位论文资格审核、评审及答辩等环节中严格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把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除了线下的申请和办理,培养单位和学位申请人还必须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
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10月14日前提交盲审论文。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返校无法按时提交论文的研究生,适当放宽论文送审截止时间。10月14日以后也可以提交盲审论文,但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如果错过本学期的学位申请时间,可顺延到下学期提交学位申请。
三、工作流程
(一)答辩资格审核
申请人登录学位申请系统,确认提交个人信息,并申请课程成绩审核、科研成果审核和论文预审,院系审核后,研究生院培养办复审。
若在学位申请系统中个人信息页发现“导师工作单位”、“导师从事学科领域”或“导师专业技术职务”信息有误,请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若其他个人信息有误,请返回学籍系统进行修改,学籍系统管理员核实审批后,申请人再确认,信息才会重新被推送到学位申请系统。
学位申请系统中个人信息页上“研究方向”字段请确保是文字格式,比如“01政治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不能是纯数字代码,比如“01”,否则打印的成绩单上“研究方向”只显示数字代码。如发现“研究方向”是纯数字格式,请返回学籍系统进行修改确认。
(二)重合率检测
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由院系组织。申请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经导师审核确认的已经完稿的论文,将同时用于盲审送审。
上学期及以前曾检测过的论文,须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将论文发送至学位办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查重结果处理程序请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执行。
院系设置检测文件夹命名规则:按“半年度加学生类别”的格式设置文件夹,学生类别分为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三类。检测论文上传相应的文件夹里。举例:“2021下博士”、“2021下学硕”、“2022上专硕”。
检测论文命名格式:检测的论文应为word或pdf格式,论文文件名按“学生姓名-学号-院系加学位类别”来命名,举例:“张三-51192901054-中文系学硕”)。学位类别分:学硕、博士、专硕三类。
(三)双盲评审
盲审和评阅应同时进行,但院系和分委员会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掌握。所有学位申请者均需要参加双盲评审。盲审论文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收齐后,统一交学位办,学位办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30天,逾期未返回的盲审成绩认定为逾期通过。
盲审结果认定请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执行。
盲审期自论文提交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隐去致谢部分以及其它可能透露作者信息的内容,科研成果仅需写出题目及刊物名称。
盲审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是: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269_51180000000_LW)(注意,“_”是下划线,不是“-”)。
(四)论文评阅
1. 申请人登录学位系统,进行评阅答辩申请
2. 导师审核评阅答辩申请
3.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阅答辩申请
4. 院系组织安排评阅
具体评阅工作请按《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执行。
(五)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者应在答辩前尽早按要求完成拍照,否则无法进入答辩环节。学位证书照片采用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照片电子信息采集时所拍摄的照片,由学位办统一从新华图片社调取后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
1.打印答辩材料
申请人登录系统打印《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交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2. 张贴答辩公告
论文答辩申请审批通过后,研究生秘书至学位办统一领取答辩公告,答辩前一周张贴在学校醒目处。
3.组织答辩并录入结果
研究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方举行硕士论文答辩会。答辩完成后,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及时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等信息,确认无误提交。特别提醒: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录入结果,切勿遗忘。
具体答辩工作请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执行。
(六)学位申请和审查
1. 申请人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且结果录入学位申请系统后,申请人登录系统,填写相关学位申请信息。
2. 学部、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位审查,按要求向学位办报送各项材料,同时向学位办提交电子签报。
3.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硕士学位申请。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同时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七)提交材料
学位审批通过者需向院系提交如下材料,院系收齐后,按专业分类、按学号排序整理,统一交研究生院。
学位信息表1份
学位申请材料1套
为档案馆归档用,含学位申请书1本、评阅意见书2份、盲审意见书1份(盲审复议者按实际数量归档)、答辩材料1套(含答辩决议1页)。
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1本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颜色为蓝色,打印模板请见附件,论文封面应使用铜版纸制作,学校附近打印店有提供。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最终定稿论文。纸质版学位论文1本用于国家图书馆存档案用,电子版学位论文用于递交中国知网,电子版论文内容与定稿纸质论文一致。
因涉及专利申请或技术转让,或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突破但尚未公布的科研成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暂时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不上外网公开(知网),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网上公开学位论文申请表》,院系汇总后填写《延期网上公开学位论文汇总表》交至学位办办理。
四、联系方式
关于预毕业信息维护,请联系培养办常老师,33503645/62232498,hchang@yjsy.ecnu.edu.cn。
关于课程和科研审核,请联系培养办崔老师,54345009,gxcui@yjsy.ecnu.edu.cn。
关于申请学位论文暂不上外网公开(知网)事宜,请联系学位办李老师,54345034,lwf@yjsy.ecnu.edu.cn。
关于论文盲审、评阅、答辩、学位申请、归档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办向老师,54342976,cpxiang@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