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为做好该项目2018年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中德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7-1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2018年该项目将提供40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20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2015年10月20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2017年9月至10月,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for-pos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中德博士后-院系-姓名”,提交至gongpai@yjsy.ecnu.edu.cn。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奖学金信息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材料
1)10月18日前需提交至我校的材料: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中德博士后-院系-姓名”发送到公派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A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扫描。导师及院系意见将作为重要评审依据,请认真填写,院系意见中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排序”可不填。
B 邀请信。
C 有效的外语成绩单。
D 《公派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lsx格式)
2)11月15日前网申需上传的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15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于11月25日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国内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以邮戳为准)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包内文件应包含 “应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并依此顺序排序命名)发送至mli@csc.edu.cn,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国内单位推荐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2017年3月举行的中德专家联合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5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17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 校内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54342971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03室
2.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联系人:蓝老师/李老师
电话:010-66093574/3932
电子邮件:yzlan@csc.edu.cn/ ml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3. 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DAAD北京办事处: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
E-mail:phd@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二座1718室(100004)
研究生院
2017.9.28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