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1959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根据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为做好该项目2020年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署的协议,中德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6-2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2020年该项目将提供50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 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11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811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如被录取,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

    6.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7.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语TestDaF14分或DSH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2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留学项目尚未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留学 、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2020111日之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或https://gerit.org/en/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2.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20119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中德博士后-院系-姓名”,提交至gongpai@yjsy.ecnu.edu.cn。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1112日至1122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寻求资助>在德国的资助项目>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 申请材料

1119日前需提交至我校的材料: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中德博士后-院系-姓名”发送到公派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A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扫描。导师及院系意见将作为重要评审依据,请认真填写,院系意见中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排序”可不填。

B 正式邀请信(如为英语以外的语言书写,需另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翻译件)

C 有效外语成绩单。

D 获奖证书

E 外方导师简历(如为英语以外的语言书写,需另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翻译件)

F 申请人信息表

21122日前网申需上传的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22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1130日前需向CSC提交的电子材料:

申请人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ouyafei3@csc.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4.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1130日前,受理单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及名单(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公章。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2012月至2021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20213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15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531日。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1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校内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54342971

       电邮:gongpai@yjsy.ecn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行政楼303

    2、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6093574

       电子邮件:ouyafei3@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13层(100044

    3、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DAAD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任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45

       E-mailphd@daad.org.cn/scholarship@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二座1718室(100004


附件: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模版.docx

附件2 csc-daad申请人信息表-模版.xlsx

附件3 应提交的材料说明.docx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20.10.21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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