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遴选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赛德尔基金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0浏览次数:1746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赛德尔基金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4个,留学期限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护照签证费,赛德尔基金会提供在德期间的奖学金。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请查询www.csc.edu.cn。  

2、申请人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岁(198345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如工作语言为德语,须在申请时提供以下三类成绩之一:德福考试(Test DaF3分(含)以上成绩、DSH合格证书(DSH2或以上成绩)、德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证书;如工作语言为英语,除提供上述德语相关证明外,还须提供以下三类成绩之一:托福(TOFEL80分(含)、托业(TOEIC550分(含)、雅思(IELTS4.0(含)以上成绩。

四、申请办法

1、请按照《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对外联系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人于2016229日前将《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扫描件(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及对外联系材料清单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重命名为姓名-院系-赛德尔项目发送至rhyang@yjsy.ecnu.edu.cn

3、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于2016320日至3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328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表打印件及对外联系材料清单中要求的材料提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01/303室。

4、研究生院将于2016410日之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对外联系材料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提交德方。最终录取结果将在20166月公布。被录取人员将按德方规定时间派出。

六、咨询方式

校内联系人:杨荣华        联系电话:54342971      email: rhyang@yjsy.ecnu.edu.cn

CSC联系人:李玫/张逸菲    联系电话:01066093932/3568

email: mli@csc.edu.cn, yfzhang@csc.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1.对外联系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2.奖学金申请表.rar

3.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1110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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