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关于2024-2025学年博士学位候选人(专业学位)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浏览次数:10



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博士生:

资格考试是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前的学科综合性考试。重点考查博士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的规定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附件1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培养方案中有“资格考试”环节的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单位启动2024-2025学年博士学位候选人(专业学位)资格考试工作本次工作依托研究生培养系统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4-6)。

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一)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

(二)本次资格考试的对象主要为2023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2022级本科直博研究生以及之前未参加过资格考试或需要第二次考试的各类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长学制改革的培养单位,参加资格考试博士生的年级自行确定。

(三)符合(一)、(二)规定但不能参加考试者,请提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组织管理

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学位教指委的规定《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成立资格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同时在资格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各培养单位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资格考试具体工作。

三、主要工作流程

(一)确定并公布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资格考试委员会)。资格考试委员会在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若实施细则与培养方案规定相同,公布实施即可;如有新变化,请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后公布实施。

(二)资格考试信息导入(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单位在确定考试时间及考核小组成员等相关信息后,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导入。

(三)发布查看资格考试信息(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导师、博士生)。资格考试信息导入后,研究生分管领导、导师及博士生查看资格考试安排,博士生下载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面试记录表,以便在面试时作记录使用。

(四)上传面试记录(博士生)。面试结束后,博士生将面试记录表上传至研究生系统。

(五)成绩录入(研究生秘书)。各考核小组在考试结束后尽快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交给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将成绩录入系统。成绩录入结束后,研究生秘书可为每位博士生下载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结果表,留存备查。

(六)考试结果查看(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导师、博士生)。成绩录入结束后,研究生分管领导、导师、博士生即可上网查看资格考试结果。对本次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博士生,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七)工作总结(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单位在资格考试工作结束后,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总结表”(附件3),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此表的Word版和PDF版(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myqin@yjsy.ecnu.edu.cn备案。

(八)材料归档(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单位将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成绩汇总表、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结果表等相关材料归档保存,以备查用。

四、时间安排

本次资格考试截止时间为202551请各培养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老师 54836268   myqin@lps.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1118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华师研【2019】347号).pdf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总结表.doc

附件4: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模块操作指南--研究生秘书版(2021年--).pdf

附件5: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模块操作指南--导师版.pdf

附件6: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模块操作指南--博士生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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