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5-10-23浏览次数:2798

一、学校组织的题库考试

考试分必修课目、选修科目,共33个学分。

(一)必修科目(25学分):

1、政治课(共3个学分)

文科:《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

《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 2学分

理、工科:《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本课程将根据国家对研究生公共政治课改革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2、外语(公共外语因为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统考,不进行题库考;但是专业外语需进行题库考试,计算学分)

专业外语,1学分。专业外语的语种应与报考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语水平统考相一致。

3、专业课必修科目:68门,学分要求:18学分。

具体课程科目由所申请学位的院系提供。

4、专业综合考试(3个学分):必需在通过至少3门必修科目的前提下才能报考本门考试。

(二)选修科目(8学分):

选修科目:选修科目为专业选修课程,35门。

具体课程科目由所申请学位的院系提供。

(三)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必须补修与所申请专业有关的大学本科基础课程3-5门,并通过这些课程的考试。但所得学分不计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所要求的学分里。补修本科课程及其考试,由接受申请学位的院系负责组织。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外语、学科综合)

考试要求按该项考试的规定。本考试不计入学分,但是作为进入答辩环节的必要条件。

  

三、成绩要求

1、所有课程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外语、学科综合)分数在60分以上;

2、专业课科目(含必修、选修)中,至少有4门课的成绩不少于70分;

3、专业课中的必修科目,至少有2门的成绩不少于70分;

4、选修课中,至少有1门的成绩不少于70分。

全部达到以上4条规定方为通过课程考试。课程考试通过后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四、发表科研论文可以免考一门选修课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四年内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CSSCI)、理科为SCIEEI(不含增刊、副刊)刊物正式发表(不含录用)学术论文,可以免考一门选修课(3个学分)。

  

五、考试的组织安排

研究生院对课程考试进行组织。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研究生院建立各专业的试题库,每次考试从题库中抽取试题。

考试一般在每学期的期末举行,每年2次。

考试的具体安排将在网上公布,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外语、学科综合)的组织安排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

  

六、凡2010年及以后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且提出硕士学位申请者,其课程考试和成绩认定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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