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学安排,教学周第12周将进行学校公共政治课科目一的考试,现将考试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4日(周三)13:00 – 15:00 (全日制)
2021年11月27日(周六)09:00 – 11:00 (非全日制)
考试地点:详见附件1考场安排
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考生名单
请各单位及时将考试安排告知参考研究生。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要求》(2021版研究生手册112页),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持身份证、带有照片的校园卡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二、缓考申请及受理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和成绩管理规定》,研究生因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参加重要比赛、科研考察、学术会议,生病或突发事件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可以申请缓考。确需申请缓考者,请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申请并经院系审核通过之后方为申请成功(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3)。
1、学生申请流程:登陆公共数据库——点击【学业】-【培养】中的任一模块,如“培养环节”——选择“学生”身份——选择“培养”,出现下拉列表,选择“申请缓考”
2、院系审批流程:登陆研究生培养新系统——培养管理——考试管理——缓考审批查询——点击“查询”——点击“审批”(本次院系秘书在审核公共课缓考申请之前需先咨询研究生院意见,后续审批流程将进行完善)
本科目的缓考将安排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初进行。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登记。未办理缓考手续或者申请未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旷考和缓考不及格者应重修。
三、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先联系各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
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周群 62232661;33503353 qzhou@yjsy.ecnu.edu.cn
专业学位李坤 62233699 kli@yjsy.ecnu.edu.cn
开课单位:李明照54344093 lslmzh@163.com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