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公共外语是研究生必修的学位公共课程,按《非英语专业硕士生英语(一外)教学大纲》和沪学位办(96)33号文《关于加强研究生外语应用能力培养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学习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由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组成。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础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熟练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够以英语为工具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2、基础英语教学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学校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分班,分别进入“综合班”和“应用班”。进入综合班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修读《综合英语》,第二学期可在所属校区开设的课程内选修翻译、写作、口语和商务英语交际等课程。进入应用班的硕士研究生每学期可在所属校区开设的课程内选修翻译、写作、口语和商务英语交际等课程。
3、经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必须参加综合班的学习。
4、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础英语成绩以百分制计,课程总评成绩合格可获4学分。总评成绩不及格者需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需重修并参加考试,考试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文处理。
5、学校对学术型非英语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英语水平认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证为英语具有较高水平:
1. 最近两年内从全日制高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
2. 最近两年内在全日制高校担任英语专业或大学英语教师的;
3. 最近两年内参加雅思考试,雅思成绩(平均分)7.5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托福成绩在100及以上的;
4. 最近两年内获得高级口译证书(除书面考试合格,还必须口试合格)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提供相关证书(其中上述第2条应由曾任教的高校出具证明),经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通过后,认定为具有较高英语水平。具有较高英语水平的学生须在第一学期选修1门英语课程并修读以获得英语成绩,第二学期则不需要修读英语课程。
6、专业英语的教学和考试要求:
(1)专业英语教学时数不少于40学时,由导师指导或以学科为单位组织教学。
(2)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速度为每分钟80—100个词,理解正确。
(3)能借助词典将本专业的资料进行英译汉,英译汉的速度为每小时350个英文单词,理解正确,译文通顺。
4)专业英语考试必须在中期考核前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获1学分,不及格可进行一次补考。
7、以其他语种为第一外语课程的学习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位公共外语课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以英语为工具,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研究和学术交流。
1、学校对非英语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英语水平认证。具体要求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5条”。
2.博士生英语教学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3.博士生英语考试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
4.以其它语种为第一外语课程的博士研究生,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起与该语种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成绩合格获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