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2936

为深化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0 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 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 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 申请者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 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4 10  20 日以后出生);(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4)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5)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6)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本科阶段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4  10  20 日以后出生);(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5)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6)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7)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4 10 20 日以后出生);(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4)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5)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6)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4 1020 日以后出生);(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4)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5)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6)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7.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8. 外语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外攻读硕士学位或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申请受理办法

申请人经导师、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并推荐,于2019101712点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

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20191020-328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网申材料。

培养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六、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

    (2)外语水平证明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4)其他网申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以上(1)和(2)电子版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截止时间2019101712点前。

1)、(3)及(4)纸质材料请提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01/303室,(3)和(4)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 截止时间20191031日。


七、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八、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331日。


九、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33;电邮: ouyafei4@csc.edu.cn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4342971;电邮:rhyang@yjsy.ecnu.edu.cn

 

附件: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pdf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19.10.10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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