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沪学位办〔2015〕1号),要求对2012年以来批准开展的上海市(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202)进行总结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
1.总结内容
对照建设目标和内容,主要从实施进展情况、阶段目标达成情况、经费使用和审计情况(需经财务部门确认)、取得的成效和成果、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下阶段的计划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2.材料提交
请在2015年3月5号前完成总结材料并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总结材料和此前提交的自评表将作为部分评审材料,评审后将提交至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材料要求
可使用附件总结报告样张,A4纸打印,左上角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件。
二、评审
1.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按照批准年份和专业领域代码顺序,由实践基地的校内负责人汇报10分钟(需准备PPT),校外负责人补充汇报2分钟。全部汇报完毕后,由专家打分,并给出反馈意见。
2.评审时间和地点
2015年3月9日(周一)下午1点,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小礼堂。
三、注意事项
本次总结将作为已批准项目继续支持经费或结项,以及今后相同类别项目批准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务必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总结工作。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李坤54345032 62233699 kl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