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获资助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行动计划实施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优势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办法》的规定,以上三个项目资助的,在2015年6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即日起可以开始申请办理项目结题手续。现就相关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判断能否结题
请申请办理结题的各受助博士研究生查看立项时签署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中的结题要求判断是否符合结题条件。
2、填写结题报告
如符合结题条件,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3、提交结题材料
①《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电子版发送至lma@yjsy.ecnu.edu.cn)
②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
③学位论文一本
④科研成果(达到结题要求的科研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页、正文)
⑤立项协议书复印件
4、学位办审核
5、办理结题经费报销。
通过审核,可以结题的同学,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科研资助经费使用登记表》,提供经费使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发放支付凭证,凭支付凭证在闵行校区财务处(每周三下午不办公)办理结题经费的报销工作。
二、受理时间
2015年6月30日之前的工作日,请至少提前一天邮件预约办理时间,不接受没有预约的结题经费报销。
三、注意事项
1、如在规定的资助期限内未完成结题工作,且已经毕业者(即2015年6月前毕业)不可申请办理结题,也不再办理结题经费的报销工作。
2、结题的科研经费请根据支付凭证一次性办理,如有提供虚假发票者,一律取消报销结题经费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马老师 办公电话:021-54345035.
附件:
1、结题报告
2、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