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次数:1905

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所和相关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个人信息维护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确认

     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后,且经审批通过者,待个人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后,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二)答辩前资格审核

     需通过答辩前课程审核、论文预答辩及科研成果审核。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的通知》(点击查看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点击查看

 

     (三)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博士学位论文由各院系负责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检测须在递交学位办盲审论文前完成。对不同重合率结果的具体处理程序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四)论文盲审及评阅

     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审批表,同时提交评阅和盲审论文至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对超常年限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超过五年),加送两篇学位论文进行盲审。

     从本学期起,盲审论文只须提交一篇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269_010101_52100000000_LW.pdf),电子版论文使用光盘提交,每人一张,光盘上贴便签纸写上学号和名字,以备区分。

     二级学科代码请点击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1035查询,如为我校自设专业,请下载本通知附件进行查询。

     论文撰写的基本格式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点击查看)。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需符合上述格式,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隐去致谢部分,科研成果仅需写出题目及刊物名称。

     关于论文评阅与盲审结果的认定,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点击查看

     1.评阅

     按照规定,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位,皆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博导至少1位;对是否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阅人,学校不做要求。

     评阅由院系安排送出。

     2.盲审

     盲审由学位办或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4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研究生院全年接受论文答辩申请的各项工作,但学位申请和审批工作每年只安排6月和12月两次。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10月8日前提交盲审论文,10月8日后提交学位办盲审论文的同学,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从本学期起,论文盲审采用电子版论文,因此,请中北校区的同学将盲审论文的光盘公文流转到闵行学位办。收取的论文一般会在两天内送出盲审。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填写答辩申请

     答辩时间应严格按照盲审规定,安排在盲审期后(计划盲审返回时间 可于盲审送出后,在学位申请系统的查看盲审评阅总评页面中查看)。

     答辩申请未经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或7位专家组成,且均需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博导不少于半数;论文指导教师不可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以包括论文评阅人,但论文评阅人的比例原则上必须低于答辩委员会人数的50%;同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含2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担任。学位申请者不得参加组织接待工作。

     2.打印答辩材料、张贴答辩公告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或答辩秘书至以下地点统一领取答辩公告(每人2张),并在答辩前一周张贴在学校醒目处。

     3.录入、查看答辩结果

     会后,请答辩秘书及时将答辩结果及表决票反馈至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处,及时录入答辩结果供申请人查看。

 

     (六)学位申请

     答辩通过且科研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即可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学位申请相关内容。

 

     (七)学位审批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学位

     分委员会提交会议材料不晚于12月9日。(分委会会议材料请见本通知附件)

     2、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博士学位

     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提交不晚于12月16日。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

     12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同时,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对学位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八)提交材料

     学位审批通过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学位申请书1本、评阅意见书2份、盲审意见书3或5份、答辩材料1套、答辩决议1页、信息表1份

     2.学位申请材料一套(寄送人事档案用):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决议1页

     3.学位论文2本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论文。

 

     二、其他事项

     1.论文封皮的领取

     申请人提交评阅(2本)、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答辩委员会(7本)、学位办(2本)的论文(共计13本)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免费的论文封皮20张/人,超出部分费用自理。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统一封皮模板,申请人可在推荐地点或任意打印店打印、装订论文。

     2.学位申请系统的使用

     本学期的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系统操作说明。

 

     三、联系方式

     论文盲审和评阅阶段(盲审和评阅):

     学位办  马老师lma@yjsy.ecnu.edu.cn,54345035(闵行办公楼309)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阶段(答辩审批、学位审查和审批):

     学位办  张青 qzhang@yjsy.ecnu.edu.cn,54342976(闵行办公楼309)

学位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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