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13级研究生申报科研论文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728

各位研究生:

    根据2013级《研究生手册》中关于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我校将对2013级研究生发表论文进行奖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3级研究生。

二、奖励办法

    2013级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科研论文的奖励办法详见附件4。

    理工科一级学科顶级期刊目录详见附件6。

    文科各一级学科权威期刊目录详见附件7。

三、申请方式与提交材料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请依托公共数据库,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指南和填写说明见附件8。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共数据库浏览器兼容问题,请在填写申请时使用IE360安全浏览器

    2.本次申请批次:201507。

   (二)提交材料

    各位研究生在网上填写完毕后,需将以下材料交给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

    1.科研奖励信息表(网上导出)1份;

    2.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SCI/SCIE/SSCI/A&HCI论文可以不交封面与目录)和全文复印件1份;

    3.委托书1份:本人不在上海,或者没有在上海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存折账号(以1开头;或者磁卡卡号,以6开头)的研究生,委托他人代领时提交。委托书内容包括:本人身份证号、离校前学号;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帐号(也必须是上海工商银行账号),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一份。委托代领人最好不是本校教师,否则会扣税。

四、奖励发放

    研究生院对申报论文按检索期刊目录进行审定后确定奖励名单。特别提示:奖励金额是对每篇论文的奖励金额,每位作者获得的奖励金额以各培养单位根据作者对该篇论文科研贡献率的认定为准。奖励金额确定流程如下:

    第一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奖励级别和具体金额;

    第二步:研究生院将奖励级别和金额信息下发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每位作者的奖励金额;

    第三步:研究生院公示经各培养单位确定的奖励信息。

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奖励信息提供给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奖金直接打入银行卡。为准确发放奖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校研究生:财务处将根据学号链接银行帐号后发放奖励金额。因此,请在校研究生务必仔细填写包括学号在内  的相关个人信息,对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已经离校的研究生:务必提供在上海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账号(存折账号:以1开头;磁卡卡号:以6开头)、身份证号以及离校之前的学号。如本人确无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帐号,可委托他人代领(要求见三、申请方式与提交材料)。

五、截止时间:2015710

    各位同学在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光秀

    电  话:021-54345009

    E_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附件8:科研论文奖励申报网上填写指南.doc

      附件4:2013级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办法.pdf

      附件6:理工科一级学科顶级期刊目录.pdf

      附件7: 文科一级学科权威期刊目录.pdf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
华东师大研招
华东师范大学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