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2016 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1浏览次数:1569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签署的《关于开展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伙伴关系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英国文化协会代表中英双方负责项目实施。

    本项目将在2016年资助中英两国博士生共计140人(双方各70人)前往英国和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为期3-12个月的学习或研究工作。


一、选派计划

1.学科领域

    因本项目为中英两国合作项目,研究方向须与英国政府发展援助计划(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一致,即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民众福祉。本项目支持的具体学科领域如下:

  • 健康/生命科学(例如: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疟疾、肺结核、被忽视的热带病、儿童死亡率、孕产妇健康)  

  • 环境技术(例如:气候变化、绿色技术、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  

  • 食品和水安全  

  • 能源  

  • 城镇化  

  • 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福祉的教育和创意产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选派规模:全国70人。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中国至英国往返国际旅费、签证护照费、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和学费。

    英方接收机构如果无法免除相关费用,方导师最多可向英国文化协会申 接收机构如果无法免除相关费用,方导师最多可向英国文化协会申 请 5,000  英镑的资助。

    如需此部分,须在中方申请人材料注明。

二、申请条件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第一阶段2015年10月8日之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姓名-院系-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项目发送到公派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扫描,导师及院系意见将作为重要评审依据,请认真填写,院系意见中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推荐排序可不填)

  (2)邀请信。应包括以下信息: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为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3)英文研究计划(1000-3000单词),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拟留学专业(研究课题)在国内外研究情况及水平;  

  • b. 拟留学单位及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 c. 出国学习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所需时间  

  • d. 达到本次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的可行性,结合本人目前从事的研究及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说明;  

  • e. 学成回国后的学习/工作规划。

  (4)有效的雅思成绩单


   2)第二阶段:申请人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应于2015年10月11日之前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并按照要求上传如下材料:

   (1)英方接收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须由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

   (2)英文研究计划(1,000-3,000单词)

   (3)有效的雅思成绩单(可稍晚提供,即如被录取,办理同意派出函时提供)

   (4)自本科阶段起至最近学期的成绩单(中英文均可)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英文均可)

   (6)英方和中方导师简历(中英文均可,需由双方导师本人签字)

   (7)两封推荐信(中英文均可)

   (8)英文个人陈述(须包含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提升社会福祉途径的内容)

   (9)此次出国学习期间的经费预算(含费用明细)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完成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


   3.纸质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网申成功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人保证处签名及日期。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打印(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时,自动生成《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填写盖章(除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

    《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信息请根据下表填写:


单位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杨荣华                电话:021-54342971              传真:021-54345003        

电子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01/303室         邮政编码:200241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须于2015年10月1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闵行校区办公楼301/303室)。


四、联系方式

  • 1. 校内联系人:杨荣华 电话:54342971 电邮:gongpai@yjsy.ecnu.edu.cn

  • 2. 留金委联系人:刘超、随红旗电话:010-66093565/66093936

    电邮: cliu@csc.edu.cn, hqsui@csc.edu.cn


五、其他信息请参阅《项目简章》(附件)

附件:2015-2016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简章.pdf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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