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博士生:
开题报告是博士生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开展研究计划的重要环节。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我校所有博士生须进行开题报告。同时为落实我校的论文质量提升计划,对开题报告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全过程记录,随时查询开题报告工作的各个环节。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的材料将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进行公开。为做好本次开题报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一)参加开题报告的博士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资格考试通过。
(二)本次开题报告的对象主要为2023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2022级本科直博研究生以及应进行开题报告但尚未进行的各类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长学制改革的培养单位,参加开题报告博士生的年级自行确定。
(三)符合(一)、(二)规定但不能参加者,请提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组织管理
各培养单位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开题报告由院系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院系和导师决定,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
三、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要求
每位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名,其中,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专家不少于2名,副高职称的专家需有博士学位。属于不同学科交叉培养的博士生,开题报告应当聘请所涉及的相关学科专家参加。
四、主要工作流程
开题报告网上操作涉及的主要角色有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秘书,主要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博士生开题报告操作指南”。具体工作流程大致如下:
(一)各单位进行开题报告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开题报告时间、地点以及考核小组成员,并公布开题报告安排。
(二)博士生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博士生提交《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登记表》),并申请开题。如博士生因休学、出国交流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此次开题报告,需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由培养单位审核是否同意;如学生无故不参加开题报告,视为主动放弃,第一次开题报告结论为不通过。
(三)导师审核开题报告申请。研究生导师根据博士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可以开题。
(四)组织开题报告论证会。各单位或二级学科组织开题报告论证会,申请通过的博士生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在开题论证过程中,开题报告考核小组成员应对选题背景及其意义、研究内容等进行点评,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或完善意见,并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开题报告的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未通过者,可在3个月后申请进行第二次开题。第二次未通过者(含主动放弃者),普博生按肄业处理,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转为同专业硕士生培养。
自开题报告通过至申请论文答辩原则上应不少于1年。
(五)开题报告资料上传存档。博士生上传《开题报告考核表》以及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登记表》。
(六)录入开题报告结果。研究生秘书根据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果录入开题报告。结果录入完毕后,导师、博士生即可上网查看开题报告结果。对本次开题考试未通过的博士生,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七)材料归档。开题报告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将华东师范大学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华东师范大学开题报告考核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用。
五、时间安排
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决定,建议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完成。
六、伦理审查工作的提醒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关于涉及人体、动物实验的课题立项伦理审查和研究生论文中增加伦理审查说明的通知>的通知》(华师学科【2015】1号)与《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章程(2024年修订)》等规定,我校研究生在科研中,凡涉及人类受试者、动物实验的研究,均需向学校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经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立项、开题,进入研究阶段。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我校科技处网页。
博士生开题报告工作是培养环节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博士生培养质量提高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陈老师 54345009 xjchen@yjsy.ecnu.edu.cn
附件1:博士生开题报告操作指南(研究生版)
附件2:博士生开题报告操作指南(导师版)
附件3:博士生开题报告操作指南(研究生秘书版)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