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答辩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95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要求,对2020年下半年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审核工作将从教学周第15周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周第15-17(61575)。其中,本学期补修课程研究生的课程审核可适当延迟,在成绩录入后一周内完成。

二、审核范围

12.5年制的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以下类别(领域/项目):

全日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2、上次课程审核未通过而需要进行二次审核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审核工作由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另行安排。

三、审核内容

1、课程成绩: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2、专业实践: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工作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3、开题报告: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

四、审核方式

1、审核流程

审核实行三级审核,依次是院系->专业学位中心->专业学位办。

2、系统操作

1)审核依托“老研究生系统”进行。

即日起,研究生工作秘书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进入研究生系统-管理员入口-培养管理-专业学位培养-课程审核,采用系统默认审核或者单个审核方式进行学分和开题报告等审核。

对于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应及时排查原因,切勿随意强制通过。请在“成绩管理”里下载学生的成绩单,人工查找原因。如遇不能判断的问题,请及时与专业学位办联系,不得随意使用强制通过。

2)研究生可登录公共数据库系统中自查成绩、查看课程审核结果。

研究生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依次点击进入“研究生系统-我的学习-课程学习-学生查看学业预警信息”,可以到查询到在学期间的所有课程和成绩,并且可以看到学分要求和已获得学分。对有疑义的课程成绩,研究生应及时联系所在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进行核查。

五、审核结果及处理

课程审核通过是学生进入学位系统开展答辩资格审核和申请论文答辩的前提。

课程审核结果为“专业学位办审核通过”或者“专业学位办审核不通过”。对于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应进一步核查:若开题报告不通过,应在学院的安排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开题。属于课程学分不足的,应在本学期末的选课中选修缺少学分的课程。属于专业实践不通过的,应重新进行专业实践。

六、联系人

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李坤 62233699  kl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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