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关于组织2017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并完成专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3323

各专业学位中心/培养单位:

按照各培养方案要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须参加专业实践,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请各专业学位中心/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专业学位特色和培养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的组织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并做好系统登记、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践线下开展和总结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做好2017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的组织安排工作,并在专业实践结束后,按各专业学位中心/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实习总结,同时进行合理评价。

二、专业实践线上登记和审核

请各单位组织和指导本单位研究生登陆公共数据库提交实践计划,并进行申请的审核。

线上操作流程: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选择【专业实践申请】模块,进行填写并提交-->院系审核-->专业学位中心/专业学位办复核。

系统开放时间:20181017日至20181228日(第16周截止)

三、专业实践成绩线上录入

完成上述操作后,请各单位在【专业实践成绩录入】模块,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

注意,该成绩是课程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务必在课程审核前完成成绩的录入,具体时间如下:

20172年制研究生的实践成绩录入,务必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2017级的2.5年制研究生的实践成绩录入,请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2017级的3年制研究生的时间成绩,请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本学期专业实践成绩录入的系统开放时间201912日至2019118日。

四、联系方式

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请各培养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公共数据库平台相关工作,并通知和指导学生及时进行相关操作。如有疑问请与专业学位办联系。

人:专业学位办李坤

联系电话:62233699

联系邮箱:kl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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