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研究生用

发布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1953

各位博士研究生:

本学期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工作(以下简称“科研审核”)开始,进行科研审核的前提是预答辩通过,具体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独立完成,主要依托学位申请系统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写科研成果信息

科研成果信息填写流程详见附件1,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二、提交审核材料

(一)可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1份(导师签字)。

2.科研论文封面、目录、全文的复印件1套。

(二)申请先毕业、不讨论学位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如下:

提交1份申请书(主要包括已发表科研成果情况、申请先毕业原因、拟申请学位时间等,请导师与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盖院系公章)。

以上材料送交研究生工作秘书,由其进行审核或签报。

三、审核流程

第一步,审核。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学位申请系统中进行科研成果审核。

第二步,复核。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复核、确认。

第三步,公示。各培养单位将复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各培养单位审核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对审核通过名单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将立即终止相关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程序。

四、科研成果信息更新

科研成果信息更新流程如下:

1.在校博士研究生:

①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将科研审核调整为不通过;

②更新补充信息,打印《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将此表与补充材料送交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

2.已毕业但当时未申请学位、本次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这部分博士研究生需完成以下4项工作:

①与培养办公室联系,开通学位申请系统;与学位办公室张老师(电话:54345033,邮箱:lzhang@yjsy.ecnu.edu.cn)联系,释放信息;。

②在学位申请系统填写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填写流程和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③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给所在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材料提交要求见前述“科研成果审核—提交材料中的12”。

④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书等)送交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申请学位。

以上2类情况的信息更新须在当学期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完成。

五、时间安排

本学期科研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独立完成,拟在201912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建议在20191012前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具体时间以所在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科研成果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或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 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999

附件1:科研成果填写网上操作流程.doc

附件2:科研成果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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