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华东师范大学卓越育人纲要》等文件要求,落实华东师范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引领育人创新的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前谋划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华东师范大学重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根据当前国家、上海市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新趋势、新挑战、新任务,对接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卓越育人工程要求,结合本单位卓越育人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当前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支持建设一批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重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范围如下:
1.探索引领性的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2.加快教育教学数智化转型;
3.推进本研贯通机制创新;
4.自主选题(包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育人模式改革、学科交叉、产教融合,以及其他有潜力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原则上应纳入学部、院系卓越育人三年行动计划,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成果谋划、培育与指导。
2.重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得多于2项。
3.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能够担负起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参与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4.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具备一定建设基础,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预期效果明显,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性。
5.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尚有其他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的教师,原则上需待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类型和推荐名额
自2024年起学校层面支持重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可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项,其中本科、研究生教育各不超过2项,超过1项须排序,学部可适当各增加1项。委托项目不受名额限制。
学校鼓励学部、院系自设教改项目,支持一线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重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不少于10万/项,立项后下达50%经费;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的,下达剩余50%经费。
五、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内,重点项目负责人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指导会,并至少担任1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的主讲教师,分享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同时完成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一篇,申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
2.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教改研究与实施分析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验收等级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酌情增加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申报数量。对于未能通过成果验收的项目,将取消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校内教改项目和参加校内教学评奖的资格。
六、申报流程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要求,加强谋划和把关,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
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前: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ecnu.kypt.chaoxing.com/)中提交《华东师范大学重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各单位组织初审并完成审核。
1.项目负责人材料提交流程: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在线申报-申报
2.本科、研究生教学院长审核流程: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项目评审-填写评审意见
3.本科、研究生教学秘书查看申报情况: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我是管理员-申报管理
4.评审、公示与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论证,经校内公示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本项工作联系人
本科重点教改项目:郭源源,联系电话:54344781,Email:yyguo@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
研究生重点教改项目:秦梦瑶,联系电话:54836268,Email:myqin@lps.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3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重点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docx
华东师范大学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