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22

各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单位、各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本学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工作开始,博士生在预答辩通过后,进入该环节。本审核工作主要依托学位申请系统、由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考核要求独立审核完成。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关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创新成果审核依托学位申请系统进行,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博士生填写在读期间创新成果

学生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填写创新成果”后保存和提交,并下载生成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创新成果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与创新成果材料提交至导师审核。

(二)导师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

(三)院系依据培养方案中创新成果要求审核学生是否达到要求。

(四)材料公示。

审核结束后,应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或主要教学活动场所张贴公示。

公示材料包括:①“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情况表”(可在审核完毕后点击【审核完毕博士信息汇总表】下载该表,并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②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创新成果信息表”(每人一份)。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博士生进入后续工作流程。

(五)归档。

公示结束后请研究生秘书将公示材料(盖单位公章)扫描PDF版发至myqin@lps.ecnu.edu.cn存档。

(六)研究生院抽查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相关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程序。


、时间安排

具体完成时间由培养单位根据后续工作时间截点自行确定,并向学生公布。


三、联系方式

(一)培养单位:

教师教育学院:汪妮 62231020 nwang@cte.ecnu.edu.cn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孙辛昕 622249784  xxsun@chinese.ecnu.edu.cn

(二)研究生院:

秦梦瑶 54836268 myqin@lps.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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