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流】关于选拔2019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研究生的通知(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8-10-09浏览次数:5497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的交换生协议,本着对等、互惠的原则,现启动2019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地区交换学习研究生的遴选工作(第二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名额及专业

编号

学校名称

名额

住宿费

备注

1

台湾“中央大学”

1


开放课程:请参考本校系所介绍https://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研究生可选择到系及研究所交换。
有关选课:请参考本校选课系统https://cis.ncu.edu.tw/Course/main/query/byUnion,每堂课有选课的条件,如符合就可以申请,如不符合选课条件,也可向开课老师沟通,老师允许后,会提供密码卡给学生选课。

2

台湾师范大学

2


1、音乐学系学士班及硕博班的「个别指导」课程不开放给交换学生选修;
2
、若欲选修英文系课程或英语授课课程,英语能力标准为TOEFL iBT 80+IELTS6.5
3
、一般课程不需额外缴交费用,但课堂上是否需额外缴交费用需依授课教师为准;
4
、音乐系「个别指导课程」不开放选修

3

台北市立大学

1



4

台北大学

1



5

政治大学

2


社会科学院的亚太研究英语硕士/博士学位学程,以及商学院的国际经营管理英语硕士学位学程(IMBA)暂不接受交换生申请

6

东海大学

2


1. 社会工作学系每学期收取总名额10名,申请人数超过时将由社工系审核决定录取资格,因此可能会有不录取的情况,请特别注意。
2.
创意设计暨艺术学院建筑学系恕不开放申请。
3.
申请创意设计暨艺术学院美术学系、景观学系、工业设计学系,每校推荐至多2人;美术系部分实作课程不开放交换生选课(请参考当学期课表)
4.
申请音乐系同学请提供主修乐器演出()视频(连结、档案皆可)
5.
创意学院各学系不接受跨院选课。
6.
选课学分上限:25学分。
7.
外文系必修课及餐旅系涉及有材料费之课程不开放选课。
8.
社工系交换生不能来台进行田野数据搜集。
9.
师资培育中心(教育研究所)所开设「专题研究」课程需另缴费、音乐系之主修或副修乐器另加收个别指导费。
10.
可先上网查询开课情形,待开学来校后再上网选课。
查询各学系开课明细请参考:http://fsis.thu.edu.tw/wwwstud/frontend/CourseList.php

7

屏东大学

1



8

中原大学

1



9

中国文化大学

2


一、 开放修习的学院:请参阅研修简章,仅开放申请相对应的学院系所。

二、 特别学院申请条件:

() 舞蹈系:请提供代表作品光盘供系上审查。

() 音乐系:请提供代表作品光盘供系上审查,因学生名额有限,经审查后择优录取。

() 国乐系:如需申请专业主修科目(一对一指导),名额有限,提出申请,经系上审查后通知是否录取。

10

淡江大学

1


1.文学院

2.理学院

3.工学院

4.商管学院

5.外国语文学院

6.国际研究学院(不含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

7.教育学院

8.全球发展学院

另,该校大传系因教学设备限制,为维持教学质量,全学期仅接受4名交换生。

11

朝阳科技大学

1


12

台湾东华大学

1


该校交换生项目受能达专项基金资助

二、遴选基本信息

1、学习时间:  2019年春季学期

2、申请截止日期:20181092400(不接收逾时提交的材料)

3、旅费、生活费、住宿费(朝阳科技大学免住宿费)等自理。

三、要求

1、全日制在读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学生政治素质过硬,善于交流;

3、品学兼优,英语较好。

注:具体专业设置情况可登陆各高校网站查询。

四、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辅导员、导师、院系、院系党委签字盖章后扫描);

2、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书;

3、个人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

4、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不可超过三份)

5、《校际交流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1-4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台湾交换生项目-院系-姓名,以及材料5Excel)发送至xlliu@yjsy.ecnu.edu.cn。不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五、评审

待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邀请专家及港澳台办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

录取名单一经公示,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若因本人原因放弃者,将不得再次申请研究生院的国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换生项目、出国境短期交流项目、校际暑期学校项目、国际会议资助项目)。

七、联系方式

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301/303室,研究生院刘老师

邮箱:xlliu@yjsy.ecnu.edu.cn

电话:54345098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2、校际交流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xlsx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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