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位同等学力人员:
本学期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都将通过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系统进行。特就本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的论文答辩工作和学位申请通知如下:
一、缴费
(一)同等学力人员缴纳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
同等学力人员应在提交答辩申请前完成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的缴纳。
即日起,院系应将本学期同等学力拟答辩人员名单信息(姓名、学号(资格审查号)、专业、院系)报学位办,学位办汇总通知院系之后,同等学力人员可到我校财务处现金缴费,也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方式缴纳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缴费时请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
申请者皆需缴纳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共计8000元。
缴费后,收据原件本人留存,并复印一份,在背面写下姓名、院系、学位类别、学号后交研究生工作秘书,以备结算。
华东师范大学学校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帐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银行帐号:1001247229026404097
财务处地址: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前圆形楼;闵行校区行政办公室1楼
(二)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缴纳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
申请者皆需缴纳论文答辩费和指导费共计8000元(若入学时已缴清,则不需再缴)。缴费方式和账号同上。
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
2013年及之后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且完成了规定课程和通过了全国统考的同等学力人员方可申请进入答辩。
申请人应初步确认自己是否已经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经通过全国统考。是否完成规定的科研成果(或资格审查通过通知单上要求的补充科研成果)。课程审核要求如下:
1、中职人员:
线下审核由职成教所
2、非中职人员的同等学力人员:培养处,电话:54345008
上述中职人员经过线下审核后,我们会将其成绩导入到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系统中。非高师、中职人员的同等学力人员成绩我们直接导入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系统,由培养处进行在线审核(不再进行线下审核)。
科研成果审核:
对于“资格审查通过通知单”中要求“补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在完成课程审核后,还需携“资格审查通过通知单”、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复印件包括成果封面、目录、论文正文)至学位办进行科研审核。
中职、高师的科研成果审核也由职成教所、高师中心负责。
三、统一领取论文封皮
课程审核通过一周后,至指定地点统一领取论文封皮。领取论文封皮事宜另行通知。
申请人提交盲审(1本)、评阅(3本)、图书馆(1本)、院系资料室(1本)、答辩委员会(5本)、学位办(2本)的论文(共计13本)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免费的论文封皮15张/人,超出部分费用自理。论文封皮若代领请凭当事人校园卡复印件。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统一封皮模板”,申请人可在推荐地点或任意打印店打印、装订论文。
领取封皮事宜另行通知。
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注意电子版文件中务必包含“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页(1页)且有作者及导师的手写签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必须是姓名_学号_院系所.doc。并按照相关通知向图书馆提交纸质学位论文1本;向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的中文封皮页(1页)和“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页(1页),这两页中各项内容需填写完整,签名处由责任人(学位申请人、导师)亲笔签名。
四、盲审
1.参加盲检抽查
课程和科研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从院系分管同等学力答辩的老师那(由学位办分发院系)领取“盲检密码”(“盲检号”),每位申请人都需凭此号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lwms.seei.shec.edu.cn,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当即随机确定是否抽中上海市盲审(下简称“市盲审”)。
注:如果市盲审及其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则依照最新政策办理。
2.参加校盲审
未被抽中上海市盲审者,都将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盲审”。校盲审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提交盲审论文
参加“市盲审”的申请人下载、填写附件《上海市“双盲”检查简况表》(下简称“市盲审简况表”)并一式三份。
4.认定盲审成绩
盲审期从学位办收到论文当天算起,40天。逾期未返回的盲审成绩认定为通过。
参加“市盲审”的学位申请人可随时登陆上述盲检抽查系统查看盲审成绩;参加“校盲审”的学位申请人的盲审成绩由学位办定期反馈给院系,申请人可至院系查询。
所有同等学力人员(含高师、中职)申请学位都必须参加盲审(抽中市盲审的参加市盲审,没有抽中的全部参加学校盲审(校盲审))。校盲审将以网络评审为主,因此在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的同时还应准备好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文件)。
盲审结果的处理按《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处理。
五、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电子检测
在提交盲审前,所有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通过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供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电子检测。电子检测用的论文必须是经导师确认后的完稿的论文。注意论文命名格式必须是姓名_学号_院系所.doc。
电子检测结果按《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研究生手册》2018年版223页)进行处理。
六、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安排
答辩秘书或研究生秘书向学位办统一领取答辩公告,并应于答辩前一周张贴在本院系醒目位置。
申请人按照院系的安排,参加答辩。院系秘书和答辩秘书要一起做好答辩工作,保证答辩按程序进行。
答辩的相关工作由院系统一安排。
七、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本批学位授予情况,并在会后将讨论决议电子签报学位办。
12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学位授予审批会议,会议决议将于会后在学位办网页公布获得学位人员名单。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审核按《华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要求(请注意)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最新要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上报学位信息必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系统进行。本学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高师、中职人员除外)必须登录该系统进行操作。
所有同等学力人员都需要登录平台系统进行论文资格审查、论文信息提交、个人信息确认等的操作。
因上传的电子照片有较高质量要求,并将用于未来学位证书制作、学位信息上报和认证等,为保证照片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申请人即日起,携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应为当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也同时应为注册信息平台使用的身份证件,下同)至下列指定地点进行图片采集,拍摄时要求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摄费用每人15元,于拍摄当场直接交图片社工作人员。
图片社: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周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7:00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09室(近中山西路)
联系电话:021-64682836,021-64682837。
交通: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宜山路站,公共交通:251路、236路、73路、224路、252路、808路、909路、924路、857路、303路、721路、87路、89路、931路(中山西路宜山路站)。
一般拍摄后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图片社网站上下载电子照片。下载地址http://www.spring-pic.com/info/index.asp,下载时需输入学号(即“资格审查通过通知单”上的“编号”,为7位阿拉伯数字)、姓名、证件号码,选择学校,点击图标“GO”进入新页面,可下载、保存电子照片,登陆信息平台,点击左侧“上传电子照片”,上传图片信息。同时请在图片社或相馆打印该照片(2寸)两张,然后交院系负责老师转学位办,作为学位证书办理之用。
注意:学位证书的照片必须是潮源数码拍摄的照片。如不在此拍摄照片,将影响之后的学位信息上报教育部。
高师、中职班人员不用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九、时间安排
1、9月中旬开始缴费
2、9月中下旬开始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
3、11月底前完成答辩(具体日期由分委员会确定)
4、
5、12月下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审核并公布授予学位名单
盲审必须在答辩前一周完成。
十、课程审核、盲审、论文答辩评阅、学位申请等将通过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系统(网址、登录方法和操作指南请咨询院系负责老师)进行。
十一、《华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办法》、《华东
十二、学位申请人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院系要加强对学位申请者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特别是要学习《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研究生手册》2018年版251页)。
十三、有关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其他具体要求以及同等学力学位系统的操作指南已发到有关院系负责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答辩和学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54342976,62233605
email:zsb2@yjsy.ecnu.edu.cn
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