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院系所和相关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附件2)等相关规定,现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除了线下的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还必须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请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仔细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系统操作说明(附件8-博士生版,附件8-秘书版)。
(一)个人信息维护,包含两个部分: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申请人在公共数据库系统维护预毕业信息,此项工作安排详见《【学籍】关于2019年秋季毕业研究生核对预毕业信息的通知》(链接:http://www.yjsy.ecnu.edu.cn/bc/1e/c3623a179230/page.htm)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信息确认
预毕业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个人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人需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提交。
若信息有误,请给学籍管理员发送邮件申请修改:xjxl@yjsy.ecnu.edu.cn;
3.学位证书照片拍摄
从2017年起,所有申请学位者都要将本人照片电子版上传学位系统,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学位信息报送。因此,学位申请者都应在答辩前按要求进行拍照,否则无法进行答辩。学位证书照片采用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像片电子信息采集所拍摄的照片。图片社将会到校进行照片拍摄,具体请关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的相关通知(已经在图片社采集过电子照片的可以不用再拍)。
(二)答辩资格审核,包含两个部分:
1.论文预答辩
2.科研成果审核
此两项工作都完成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程序。此两项工作安排详见培养办公室《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的通知》(http://www.yjsy.ecnu.edu.cn/bd/3c/c3610a179516/page.htm)、《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的通知 》(http://www.yjsy.ecnu.edu.cn/bd/4e/c3610a179534/page.htm)
(三)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博士学位论文由各院系负责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自主安排。检测须在递交学位办盲审论文前完成。为便于管理,各院系的检测账号应按“半年度加按学生类别”的格式设置文件夹,检测论文上传相应的文件夹里。要检测的论文应为word或pdf格式,论文文件名按“学生姓名-学号-院系加学位类别”来命名。(文件夹设置中,以半年为单元,学生类别分为三类(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文件夹命名格式“半年+学生类别”,举例:“2018下博士”、“2018下学硕”、“2018下专硕”。论文文件名命名格式举例:“张三-51122901054-中文系学硕”)。学位类别分:学硕、博士、专硕 三类。
对不同重合率结果的具体处理程序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附件3)。
(四)论文评阅和盲审
申请人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评阅审批表,同时提交评阅和盲审论文给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本学期答辩的博士生,可领取封皮20张,论文统一封皮的打印模板见《论文统一封皮模板》(附件6)。请凭本人校园卡至中山北路校区、闵行校区各文印室登记后领取。具体地点如下:
中山北路校区:华师大文印中心(校内第七宿舍旁)或华师大正门对面曹家巷小区进门15米(详细地址是中山北路3676弄曹家巷1号)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18 文印中心
1.评阅
评阅由院系安排送出。对评阅人的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含复议审批表)》(附件4)。
2.盲审
盲审由学位办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4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10月12日前提交盲审论文,10月12日后提交学位办盲审论文的同学,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
对超常年限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超过五年),加送两篇学位论文进行盲审。
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和样张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含格式和样张)》(附件5)。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需符合上述格式,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隐去致谢部分,科研成果仅需写出题目及刊物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请见《华东师范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专业目录(2018年7月更新)》(附件10)。
盲审论文只须提交一篇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269_010101_52100000000_LW.pdf),电子版论文使用光盘提交,每人一张,光盘上贴便签纸写明学号和名字,以备区分。
中北校区送交盲审的论文光盘,可通过公文流转,送交至闵行校区学位办。
关于论文评阅与盲审结果的认定,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盲审办法(含复议审批表)》(附件4)。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填写答辩申请
评阅和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进学位申请系统填写答辩申请。
答辩时间应严格按照盲审规定,安排在盲审期后(“计划盲审返回时间” 可于盲审送出后,在学位申请系统的“查看盲审评阅总评”页面中查看)。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附件2)
申请人在学位申请系统里填写答辩会组成人员信息,提交后,申请人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经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送学位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答辩材料。
答辩申请未经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2.打印答辩材料、张贴答辩公告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或答辩秘书至以下地点统一领取答辩公告(每人2张),并在答辩前一周张贴在学校醒目处。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西楼3205研究生院, 62233605
闵行校区:办公楼309学位办公室, 54345033
3.组织答辩、录入答辩结果
博士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方举行博士论文答辩会。答辩通过后,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
(六)学位申请
答辩通过且科研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即可登陆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学位申请相关内容。
(七)学位审批
1.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博士学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位办递交材料的时间不晚于12月10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向学位办提交会议材料不晚于12月14日。本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12月中下旬召开。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博士学位
6月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八)提交材料
学位审批通过者,需向院系提交如下材料,由院系收齐后统一送到研究生院存档。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学位申请书1本、评阅意见书2份、盲审意见书3或5份、答辩材料1套(含答辩决议1页);
2.学位申请材料一套(寄送人事档案用):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决议1页;
3. 学位论文2本(存档案用):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论文。
4.答辩决议1份(校委会审核用)
5.信息表1份(核对学位信息用)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为全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由各院系自主制定。请申请人按照院系的具体安排推进各项工作。
二、联系方式
1.论文盲审和评阅:
办公室:中北办公西楼3205/闵行办公楼309
2.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联系人:张立
联系电话:54345033
办公室:闵行办公楼309
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