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秘书老师:
研究生课程教学与研究生培养质量紧密相关,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统筹协调本学期期末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期末和开学初的各项教学组织工作,保障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 工作任务 | |
本学期 | 第17周 | 1.留学研究生公共汉语课期末考试(7.3) |
第17周 - 暑期第3周 | 1.学生评教(7.6-7.10) 2.2020级培养方案录入系统,以及完成下学期课程安排与系统开课设置(6.29-7.22) | |
暑期第1周 | 1.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公共课成绩须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专业课成绩应在下学期第4周之前完成(截止10.9)。 | |
下学期 | 开学前1-2周 | 1.第1轮学生选课:2019级及其他年级研究生公共课选课、专业课程选课、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选课(8.31-9.13) 2.研究生(老生)公共政治课补修/重修申请; 留学研究生(老生)公共课(包括中国概况、中国文明导论、公共汉语)补修/重修申请 |
开学前1周 | 1.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公共政治缓补考(暂定9.11) 2.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公共英语缓补考;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英语期末考试(暂定9.10) | |
第1周 | 1.9月14日,研究生老生上课,新生入学教育 2.第2轮选课、退课,主要进行2020级研究生公共课选课、专业课程选课、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选课(9.14-9.25) 3.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公共政治和公共英语缓补考,以及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英语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9.20) 4.专业课缓补考以及返校后组织的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开课院系按规定组织 | |
第2周 | 1.9月21日,研究生新生正式上课 2.第2轮选课、退课(9.14-9.25) 3.专业课缓补考以及返校后组织的本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开课院系按规定组织 4.学期初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由研究生院、院系分别组织) | |
第3周 | 1.学生退课 | |
第4周 | 1.10月9日,学生退课结束 2.10月9日,学生成绩录入系统关闭,成绩录入工作结束。 3.研究生院进行成绩录入专项检查,公布未录入成绩课程名单 | |
| 第1周 - 第8周 | 1.2020级新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一)下学期课程安排
为确保下学期开学后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运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在2020年7月22日之前做好下学期课程安排,完成系统开课设置,确保学生顺利选课。下学期排课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等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术型研究生课程安排的通知》。
开课结束前,请各院系对开课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下学期所有课程已安排;同时,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将下学期的课程安排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
(二)选课、退课安排
1、研究生选课工作分两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开学前1-2周,老生选课、退课):2020年8月31日8:00-2020年9月13日17:00;
第二阶段(下学期第1-2周,新生选课、退课):2020年9月14日8:00-2020年9月25日17:00。
2、请各研究生秘书加强学生的选课指导,提醒学生及时选课,严格遵循“先选先得,选满为止”的原则,保障选课秩序的公平公正。
3、2020年9月28日-10月9日,为学生所选课程的试听和调整(仅退课)时段。2020年10月9日,学生退课结束,研究生系统关闭。未经选课者,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不予记载;未办理退课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成绩记为“不合格(F)”。
(三)课程成绩录入
1、课程成绩录入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选课的重要参考依据(如学生考核不及格,需要补考或重修)。为做好新学期学生选课工作,请各研究生秘书督促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及时将成绩录入系统。
2、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公共课成绩须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鉴于部分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在返校后开展,专业课成绩最晚应于下学期第4周之前完成录入。
3、研究生院于下学期第4周将进行成绩录入专项检查,并公布未录入成绩的课程名单,该项工作成效纳入院系绩效考核。
(四)补缓考安排及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程返校后考试安排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公共政治课补缓考安排在下学期老生返校后,暂定9.11(周五),具体详见后续通知。补缓考成绩在9月20日之前录入系统。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公共英语课补缓考和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公共英语课期末考试安排在下学期老生返校后,暂定9.10(周四),具体详见后续通知。补缓考成绩及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在9月20日之前录入系统。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专业课补缓考,以及返校后组织的专业课期末考试,请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考试,成绩录入在考试后两周内完成。
(五)课程评教
课程评教具体要求见《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评教的通知》,请各研究生秘书在学生课程评教时做好相关指导,提高课程评教率。研究生完成相应教学班的评教后,方可在“我的成绩”模块查看课程成绩。
(六)课程教学
2020年9月14日,研究生正式上课。
9月21日至9月25日,培养办将组织学期初教学检查,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规范。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通知所有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学校校历、上课作息表和课表组织好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同时,院系应加强开学初教学规范检查。
(七)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也是对研究生进行毕业及学位审查的依据。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按照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工作规定和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结合个人情况,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工作计划,2020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2020年11月6日之前完成制定、网上提交及审核。包括研究生网上提交、导师审核、院系秘书审核及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特殊情况的需报备研究生院。11月9日培养办公室将检查院系工作落实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纳入院系绩效考核。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周 群(教学运行、硕士培养):62232661,qzhou@yjsy.ecnu.edu.cn
崔光秀(博士培养):54345009,gxcui@yjsy.ecnu.edu.cn
肖连奇(教学质量监控):54345008,lqxiao@yjsy.ecnu.edu.cn
陈灵犀(总负责):62231278,lxchen@admin.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