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计划
留学研究生须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课程、培养环节及科研成果的要求。留学研究生在第一学期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校、院系的要求制定培养计划。总学分硕士生最低不得少于30,博士生最低不得少于15学分。
二、学习年限
全英文专业学术型留学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其它类别留学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与同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致。
三、培养方式
留学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以由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集体负责。
四、学位公共课要求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外国留学研究生免修政治理论课,《中国概况》(中文授课)或《中国文明导论》(英文授课)(3学分)、公共汉语(2学期,4学分)为留学研究生学位公共必修课,留学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与课程修读规则,选择修读相应课程。
五、中期考核
全英文专业学术型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完成,考核办法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其它类别留学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按照同专业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进行。
六、论文要求
1、攻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及艺术学门类留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撰写和答辩;攻读其他门类的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用汉语、英语或法语撰写和答辩,但必须有详细的中文摘要。
2、全日制自费留学研究生整个培养过程在校内完成。个别留学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期间确因需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之后,可以回国撰写论文,但论文的开题及答辩必须在校内进行。
3、对于全英文授课的留学生,其学位论文可以用英文撰写。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少于8000词(英文),且需提供详细的中文摘要。
七、学位公共课修读指南
(一)关于《中国概况》《中国文明导论》课程
1、学分要求:《中国概况》或《中国文明导论》课程,3学分,54学时。修读一学期,每周3学时,授课18周。原则上要求在入学第一年完成该门课程的修读。
2、修读条件:原则上全英文授课留学生修读《中国文明导论》,其他专业学生修读《中国概况》。全英文授课留学生如HSK达到5级以上者,可申请修读《中国概况》。
3、开课情况:两校区轮流开设《中国概况》和《中国文明导论》,留学研究生可根据所在校区安排上课。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4、选课指导:该课程不需要学生本人选课,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将留学研究生名单导入研究生系统,选课期间留学生在院系教务老师的指导下及时登陆系统查看选课是否成功,以及上课的时间、地点。
5、特殊情况:学生申请“缓修、缓考、重修、补修、补考”等或全英文授课留学生申请修读《中国概况》,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课特殊情况申请流程”执行。
(二)关于《公共汉语》课程
1、学分要求:学术学位留学研究生需完成2学期4学分的公共汉语的修读,专业学位留学研究生需完成1学期2学分的公共汉语的修读。原则上要求在入学第一年完成公共汉语的修读。
2、修读条件及汉语水平分班考试:
1)修读条件:所有留学生,包括全英文授课留学生,都要进行汉语水平分班考试,并修读相应水平的公共汉语课程。公共汉语分为零起点汉语、初级汉语、中级汉语和高级汉语,根据留学研究生汉语水平测试结果进行分班学习。
2)汉语水平分班考试:2018年9月7日留学研究生至留学生办公室报到的同时进行汉语水平分班考试,根据汉语水平考试结果进行分班。汉语水平分班考试由留学生办公室和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共同组织,错过当年分班考试的留学生须跟读下一年级的公共汉语。
3、开课情况:第一学期分别在中北和闵行校区同时开设零起点汉语(一)、初级汉语(一)、中级汉语(一)和高级汉语(一),第二学期分别在两校区同时开设零起点汉语(二)、初级汉语(二)、中级汉语(二)和高级汉语(二)。先修读公共汉语(一),再修读公共汉语(二),不可重复修读。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4、选课指导:该课程不需要学生本人选课,新生根据入学第一学期的分班考试结果进行分班,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将学生名单导入研究生系统,第二学期根据第一学期的分班考试结果导入学生名单。选课期间留学生在院系教务老师的指导下及时登陆系统查看选课是否成功,以及上课的时间、地点。
5、特殊情况:学生申请“缓修、缓考、重修、补修、补考”等或申请更换不同汉语水平班级,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课特殊情况申请流程”执行。
选课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
具体事项 | 负责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留学生选课指导及特殊情况申请指导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 研究生教务秘书 | |
留学生名单导入及受理特殊情况申请、组织汉语水平分班考试 |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 陈俊颖 | 电话:6223 3100 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国际汉语文化学院101 |
组织汉语水平分班考试 | 留学生办公室 | 孙琦 | 电话:6223 2013、6223 8353 地点:中山北路校区物理楼253 |
留学生公共课修读指导 | 研究生院 | 周群
| 电话:6223 2661/33503353 地点:中山办公西楼3201/闵行行政办公楼303 |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留学研究生公共课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