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13


各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单位、各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创新成果审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本审核工作主要依托学位申请系统、由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专业考核要求独立审核完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通过后,进入该环节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关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创新成果审核依托学位申请系统进行,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一)博士生填写在读期间创新成果

学生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填写创新成果”后保存和提交,并下载生成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创新成果登记表”,与创新成果材料提交至导师审核。

(二)导师审核情况是否属实,并签署意见。

(三)院系依据培养方案中创新成果要求审核学生是否达到要求。

(四)材料公示。

审核结束后,应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或主要教学活动场所张贴公示。

公示材料包括:

①“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情况表”(可在审核完毕后点击【审核完毕博士信息汇总表】下载,该表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创新成果信息表”(每人一份)。

公示期不少于5,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博士生进入后续工作流程。

(五)归档。

公示结束后请研究生秘书将公示材料(盖单位公章)扫描PDF版发至myqin@lps.ecnu.edu.cn存档。

(六)研究生院抽查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相关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程序。


、特殊情况说明

(一)创新成果暂未达到要求,申请先毕业、再讨论学位的情况,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本人提交申请书(需导师签字同意,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先毕业原因等);

2.培养单位签报(将申请书作为签报附件);

3.签报通过后,培养单位网上审核“先毕业,不讨论学位”并进行公示。

如在当学期院系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1周创新成果达到要求者,可提出申请学位,操作流程为:研究生秘书网上将“先毕业,不讨论学位” 调整为“不通过”—博士生补充科研信息—再次进行审核。

(二)已毕业但因创新成果原因未申请学位、本次拟申请学位,申请开通学位系统的情况,工作流程如下:

1.培养单位签报。签报内容主要包括:①基本信息(姓名、学号、专业、导师、毕业证书时间等);②创新成果发表情况(如发表论文标题、期刊、时间、期刊类别等);③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说明,是否达到学位申请要求。④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培养办开通学位申请系统。

3.培养单位网上进行创新成果审核。

4.创新成果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秘书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书等)送交所在院系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当学期院系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1周。


、时间安排

拟申请202412月学位的博士生,建议在2024106日前完成创新成果审核。具体完成时间由培养单位根据后续工作时间截点自行确定,并向学生公布。

博士生成果审核工作重要,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此项工作!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秦梦瑶54836268myqin@lps.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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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创新成果网上填写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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