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培养单位和教师,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教委刚刚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研究生院正式启动2017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暨华东师范大学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根据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研究生院已在上学期发布了预申报工作通知,目前研究生院已收到学部、院系5个单位8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并在暑期中进行了预申报成果总结研讨工作。现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和学校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组织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申请书与成果报告装订在一起)及佐证材料(各一式六份);
以上相关表格及填报说明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17年10月16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闵行校区行政楼303室;中北校区办公楼西楼3201室),电子版请发至相应工作联系人,逾期视为放弃。
2.联系人方式:
①培养办(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申报材料):
电子版请发至lxchen@admin.ecnu.edu.cn
联系人:陈灵犀54345029/62231278(非内线),崔光秀 54345009/62232661
②专业学位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申报材料):
电子版请发至cyhua@admin.ecnu.edu.cn
联系人:华春燕 54345029/62230051(非内线)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填报说明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2017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填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