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10

各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单位、各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1.凡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含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留学博士研究生)。

2.凡有以下4种情况需再次进行预答辩:

1)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

2)评阅、盲审异议与不通过者(复议通过者除外)

3)答辩未通过者;

4)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各级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

二、预答辩小组成员要求

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预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或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副高职称的专家需有博士学位)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另聘请预答辩秘书1名,具体负责预答辩工作。

三、工作程序及系统操作

(一)前置工作

根据规定,博士研究生应完成预毕业信息核对工作培养系统中“培养环节管理(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环节考核(博士)”的“审核结果”为“通过”18级延期学生在老系统中课程审核结果为“专业学位办审核通过”且开题报告通过“是”)后,方可登录学位申请系统(xwxt.yjsy.ecnu.edu.cn)进行答辩资格审核、预答辩申请工作。

(二)进入学位申请系统后,需进行以下操作:

1.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

该工作和上述“预毕业信息核对工作”均由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常慧老师(hchang@yjsy.ecnu.edu.cn)。

2.确认课程成绩并提交

成绩确认无误提交后,请告知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进行审核,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审核通过后,可进入下一步。

3.预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导师评阅通过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并在网上填写。

如是二次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操作之前,请与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联系,将预答辩申请和结果退回。

4.提交预答辩材料

博士研究生至少在预答辩前10天将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材料交给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

5.进行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过程中,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博士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等;

2)导师全面介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情况;

3)预答辩小组成员对预答辩学位论文提出问题,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见;同时得出预答辩结论。

4)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科研创新成果审核。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重新进行预答辩。两次预答辩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6.打印预答辩意见书

预答辩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1)博士研究生录入预答辩结果;

2)研究生秘书审核;

3)研究生打印预答辩意见书1份交给研究生秘书。

至此,预答辩工作结束。

四、预答辩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可随时组织论文预答辩,拟在202412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最晚应在后续论文评阅和学位申请工作开展前完成预答辩。学院可根据学位办的时间自行拟定截止时间。

五、论文预答辩工作结束后,需要归档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论文预答辩材料1份,由各单位归档留存,以备查用。

2.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由各单位归档,PDF版可在所有学生预答辩结束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发至myqin@lps.ecnu.edu.cn存档。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工作过程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秦梦瑶

联系电话:54836268

E-mailmyqin@lps.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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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博士生论文预答辩工作流程与指南--研究生秘书版(202409).pdf

专业学位博士生论文预答辩网上操作流程与指南--博士生版(202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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