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除了线下的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还必须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
本通知的相关文件、材料等,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https://yjsy.ecnu.edu.cn/8e/62/c42090a429666/page.htm
(一)个人信息维护
1.公共数据库预毕业信息维护
2.学位申请系统个人基本信息确认
中期考核状态为“通过”,且预毕业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个人基本信息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人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再次核对基本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系统地址:xwxt.yjsy.ecnu.edu.cn/zy。
如学位申请系统内信息有误,需回到预毕业信息核对界面,修改相关信息。审批通过后更新的信息将推送至学位申请系统。
结转毕学生学位申请系统地址:xwxt.yjsy.ecnu.edu.cn/zy,用户名、密码在结转毕申请通过后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反馈申请人。
3.学位证书照片拍摄
申请人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采集电子照片,学位办定期将图片社处理好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该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的制作和学位信息上报。
如未按要求采集电子照片,申请人将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下载答辩材料。
(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申请人根据培养办的有关工作通知完成相关审核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三)学位论文检测、盲审和评阅
1.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
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与盲审同步进行,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将同时用于院系进行文字重合率检测及盲审送审。上学期及以前检测过的论文,仍然由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转交学位办工作人员检测。未抽中盲审者,一般应在答辩前2周完成检测工作,具体由院系安排。
(1)院系检测文件夹命名格式:按照“半年度加按学生类别”的格式命名,如:2022下专硕。
(2)检测论文命名格式:论文应为word或pdf格式,论文按“学生姓名_学号_院系加学位类别”命名,如:“张三_51122901054_中文系专硕”,具体命名请按照院系要求。
(3)重合率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2.双盲评审
(1)盲审送审安排
根据本学期学位申请工作的总体安排,建议申请人于10月8日前提交盲审论文。盲审由学位办委托学位中心送出,盲审期为3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10月8日以后也可以提交盲审论文,但将无法保证按期收到盲审专家的评审结论,也无法保证能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申请。如果错过本学期的学位申请时间,可顺延到下学期提交学位申请。
申请人可在“双盲评审”中查看是否抽中盲审。盲审论文由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秘书负责收齐后统一交至学位办。
必须参加盲审(“强制盲审”)的申请人包括:结业转毕业者,上学期及以前已登录盲审系统抽检未抽中且未答辩者、盲审评阅未通过者、复制比检测未通过者、已答辩但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小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未通过者等。
(2)送审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和样张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需符合上述格式,并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科研成果也可列出,同样需要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
送审论文为PDF电子版,论文需严格按照此规则命名: 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269_52100000000_LW,此处连接符为“_”,切勿使用其他连接符,也不要增减其他信息,需严格按照此规则命名)。
3.评阅答辩申请
(1)申请人填写确定、提交答辩申请
(2)申请人或院系维护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答辩日期及答辩秘书信息
(3)院系确认评阅答辩申请
(4)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评阅答辩申请
(5)专业学位办审批评阅答辩申请
答辩申请未经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4.评阅
评阅由院系安排送出。
关于论文评阅与盲审结果的认定,请见《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盲审、评阅结果“异议”的认定及处理》。
(四)学位论文答辩
1.打印答辩材料
盲审、评阅成绩通过,学位照片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登录学位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答辩材料1份,交答辩秘书供答辩时使用。
2.张贴答辩公告
答辩前一周,应及时将答辩公告张贴在学校醒目处。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或答辩秘书至以下地点统一领取答辩公告(每人2张)
普陀校区:办公西楼3205研究生院,62233605
闵行校区:办公楼309学位管理办公室,54345035
3.组织答辩、录入答辩结果
申请人需按照答辩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论文答辩会。答辩通过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将相关结果告知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可申请学位;未通过者按照答辩决议执行。
4.推荐优秀论文
答辩委员会可按照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和院系所制定的硕士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向院系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学校专业学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华东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五)学位申请和审批
1.申请人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且答辩结果录入后,申请人可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学位申请相关内容。下载并打印“学位信息表”1份和《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需线装)一式二份连同答辩材料(含决议)和定稿论文交研究生工作秘书。
2.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学位
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答辩秘书应向会议提交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会议期间做好计票和会议记录;会后将表决结果录入学位申请系统中,并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的下列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两套,其中一套含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材料1套、答辩决议1页、盲审意见书(含盲审意见书和复议意见书)、评阅意见书2份,并按照答辩材料、答辩决议、盲审意见书、评阅意见书的顺序分别装订夹放在学位申请书的第一页内;另一套含学位申请书1本、答辩决议1页。
提交时,两套学位材料按学号顺序排列分别成捆。
(2)学位信息表1份(请按申请人类别分类、按学号排序后递交);
(3)定稿论文:1本纸质版+1份电子版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纸质版学位论文1本用于国家图书馆存档案用;电子版学位论文用于递交知网,详细要求见《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说明-电子版要求》,以院系为单位汇总,论文文件以“学号”命名,按照博士、学硕、专硕分别建立文件夹,刻盘递交,一个单位一张光盘。
(4)小组拟授予名单(学位申请系统生成);
(5)小组授予评审会议记录;
(6)重点讨论汇总表;
(7)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学位审批通过者还需要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的学位论文,具体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3.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评选优秀学位论文。会后填写表决结果,审核并按照要求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学位材料供学位审批。
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批学位申请,公告审批结果,制作并发放学位证书、授予决定书等学位档案材料。
二、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涉及导师、院系、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多个部门,具体安排由各院系/小组自主制定,请申请人按照院系的具体安排推进各项工作。
以下工作时间节点为全校统一安排,各培养单位请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1.10月8日前,申请人登录硕士学位申请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完成双盲评审抽查。院系完成盲审抽查,抽中盲审的申请人提交盲审论文。
2.11月27日前,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答辩截止时间和学位评定小组会议召开时间由各院系和小组确定)。
3.11月29日前,信息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时间由学部确定)。
4.12月6日前,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各项材料。
5.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三、联系方式
申请人在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先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若仍有疑问,请先咨询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张老师,普陀办公西楼3205,62233605,yyzhang@yjsy.ecnu.edu.cn
2.学位论文:
李老师,闵行办公楼309,54345034,lwf@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