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学术学位博士生创新成果审核的通知 (博士生版)

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10


各位博士研究生:

创新成果审核(以下简称“成果审核”)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博士生在预答辩通过后,进入该环节,审核工作主要依托学位申请系统由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考核要求独立审核完成。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流程

(一)博士生网上填写提交审核材料

网上填写、提交创新成果,操作指南与填写说明详见附件“博士生创新成果网上填写指南”;②下载/打印“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创新成果登记表”;③将下载表格及相关成果的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发给导师审核;

(二)导师审核确认;

(三)研究生秘书审核;

(四)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复核;

(五)培养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六)研究生院抽查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相关博士生的学位申请程序。

二、特殊情况说明

(一)创新成果暂未达到要求,申请先毕业、再讨论学位的情况,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本人提交申请书(需导师签字同意,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先毕业原因等);

2.培养单位签报(将申请书作为签报附件);

3.签报通过后培养单位网上审核“先毕业,不讨论学位”并进行公示

如在当学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1周创新成果达到要求者,可提出申请学位。操作流程为:研究生秘书网上调整“创新审核结果”—博士生补充创新成果信息—再次进行审核。

(二)已毕业但因创新成果原因未申请学位、本次拟申请学位,申请开通学位系统的情况,工作流程如下:

1.培养单位签报。签报主要包括:①基本信息(姓名、学号、专业、导师、毕业证书时间等);②创新成果情况(如发表论文标题、期刊、时间、期刊类别等);③导师和院系审核说明,是否达到学位申请要求。④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培养办开通学位申请系统

3.培养单位进行创新成果审核

4.创新成果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秘书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书等)送交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学位申请。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系统开通的截止时间为当学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1周。

三、时间安排

申请202412学位的博士生建议在20241015日前完成创新成果审核具体完成时间以各培养单位安排为准。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陈雪皎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 xjchen@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92

博士生创新成果网上填写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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