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海市202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针对其中“学习成绩评定”和“成绩单”两项工作,办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绩评定的办理
(一)研究生填表
研究生依据研究生系统中学籍信息模块中的“专业(即二级学科,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专业代码”、“培养方式(即录取类别)”、“层次(博士、硕士)”等字段,完成《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中学习成绩评定一栏的内容填写。(可见附件提示)已毕业研究生的“毕业月份”根据本人毕业证书上的时间填写;目前已完成答辩的研究生预计毕业月份为“6月”,如有异议,详询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秘书。
(二)培养单位审核
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后,在相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级处打钩(√),并签字。建议各单位集中统一办理。
(三)研究生院加盖证明章
研究生院形式审核无误后,在表格“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处加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
注:信息表填写之后不能涂改,如需需修改,请换表重填。重新办理时,请携带原表。
二、按学期排列的成绩单的办理
以下三种方式打印的成绩单均为有效成绩单,且不需要再到研究生院盖章。请研究生和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合理安排。
(一)在校研究生
1.可凭校园卡或者公共数据库账户、密码在成绩单自助打印机上打印。采用此种方式打印的成绩单已加盖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该公章为人工加盖,非机打,且被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认可和采纳,无须质疑或反复确认)。
自助打印机存放地点如下,时间一般为8点至22点,具体时间以下述楼宇公布的时间为准。
中山北路校区:①图书馆一楼②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楼梯口(全家超市内墙对面)
闵行校区:①图书馆二楼大厅②办公楼三楼。
2.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领取,秘书老师已通过学位申请系统中,采用打印2的方式,统一打印并加盖了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的成绩单。
(二)已毕业研究生
已毕业研究生如果离校前没有领取上述“(一)2.”的成绩单,则请联系学校档案馆办理。详见档案馆主页利用服务说明:
http://www.dag.ecnu.edu.cn/11111/list.htm。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根据上海市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集中办理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7月2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和地点如下:
6月7日-7月2日,两校区工作时间同时办理
中北校区:工作日 8:00-11:30, 13:30-17:00 办公楼西楼3205
闵行校区:工作日 8:00-11:30, 13:00-16:30 办公楼303
暑假期间如需办理,请根据研究生院值班安排在两校区办理。具体值班安排和办理方式届时见研究生院网页上的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zyxwb@yjsy.ecnu.edu.cn
专业学位办 李坤 62233699
学术学位研究生: pyc@yjsy.ecnu.edu.cn
硕士:培养办 周群62232661
博士:培养办 崔光秀 54345009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