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对在校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进行年度报告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目前在校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
二、操作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填写汇报。每位《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并向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详细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情况。
(三)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确定结果。根据博士研究生汇报情况、其一年来的表现及取得的科研进展,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考核不通过。考核不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再次向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汇报,再次汇报仍未通过者,由导师、导师指导小组和所在培养单位决定其是否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四)各单位上报考核结果。在年度报告考核结束后,各单位汇总本次考核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网上录入考核结果。
各单位须及时将年度报告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录入途径如下:
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学术型学位培养——成绩管理——年度报告结果录入——输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学生范围”——在“年度报告结果批量录入”中选择“通过”或“不通过”,或者逐一录入。
四、完成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在2017年9月30号之前完成在校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年度报告考核。
年度报告是是中期考核的组成部分,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工作过程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