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在校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报告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1340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对在校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进行年度报告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目前在校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生)。

二、操作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填写汇报。每位《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并向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详细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情况。

(三)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确定结果。根据博士研究生汇报情况、其一年来的表现及取得的科研进展,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考核不通过。考核不通过者,须在3个月内再次向导师及导师指导小组汇报,再次汇报仍未通过者,由导师、导师指导小组和所在培养单位决定其是否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四)各单位上报考核结果。在年度报告考核结束后,各单位汇总本次考核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网上录入考核结果。

各单位须及时将年度报告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录入途径如下:

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学术型学位培养——成绩管理——年度报告结果录入——输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学生范围”——在“年度报告结果批量录入”中选择“通过”或“不通过”,或者逐一录入。

四、完成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在2017930之前完成在校各年级博士研究生年度报告考核。

年度报告是是中期考核的组成部分,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工作过程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崔光秀

联系电话:54345009

E-mail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627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年度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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