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18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暑期授课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和体育硕士;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MBA、MPA和旅游管理硕士根据院系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将于9月9日(周日)入学报到。为切实做好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及学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和注册方式
研究生新生报到时请务必带好录取通知书、学费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详见新生报到手册)到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处现场刷卡报到或在学校内进行人脸识别报到(具体办法见附件5)。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事先凭本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请假同学本人两周内到校刷卡报到或在学校内进行人脸识别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注册包括缴纳学费和本人报到。并且应先缴费后注册,未成功注册者,将不能选课,也不能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二、材料发放
学籍卡片、学生证、校徽将陆续发至各培养单位,校园卡、研究生手册、工作流程届时另行通知领取方式。电子版承诺书的签署方式另行通知。
三、入学教育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需包含: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培养和研究生学籍管理三个方面的相关内容。培养单位可参考研究生院提供的上述三个方面的PPT(开学前发送),根据自行需要进行扩展或者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
四、加盖注册章
在新研究生学籍系统中,研究生刷卡报到信息和缴费信息会自动实时匹配、更新,如已报到、已缴费,则“注册”一项显示为“是”。
学生证办理完成后,院系根据新研究生学籍系统的“注册”模块信息给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五、学籍变动签报
新生学籍变动情况请各培养单位统一签报研究生院:
9月25日之前,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签报研究生院,确定2018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和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名单(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附后)。
签报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将《2018级研究生学籍变动情况表》和学生本人申请的原件交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六、入学后的复查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入学后,培养单位应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考生档案是否齐全;
5、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6、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研究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为研究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附件3:关于2018级研究生学生证填写的相关工作说明.docx
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