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遴选2018年赴日本筑波大学交换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浏览次数:4712

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受国际交流处委托,研究生院即日起开始2018年赴日本筑波大学交换研究生的遴选工作,详情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12年7月我校与日本筑波大学签署“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及学生交流协议细则”。根据协议,两校每年互派5名以内的在籍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互免学费、报名费;在日生活费、国际旅费、住宿费、教材费、医疗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负担,筑波大学根据学生的情况提供申请JASSO奖学金的机会。


二、细则

1、人数及时间3名其中2018年4月-2019年3月  1名;2018年9月-2019年8月  2名      

2、要求:

a.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b.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c.有明确的留学目的和学习计划

   d.语言能力:具有一定的日语水平,日语能力考试2级水平以上

注:生命环境科学研究科可以接受无日语基础的学生(化学、生物、环境、资源),可选修用英文开设的课程,可用英语或中文与指导教授交流。

具体请参照:http://www.life.tsukuba.ac.jp

3、专业:教育研究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经营科学研究科、数理物质科学研究科、系统信息工学研究科、生命环境科学研究科、人间综合科学研究科、图书馆情报媒体研究科等详细请参照http://www.tsukuba.ac.jp


、申请材料

   1.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填写《申请表》后,送交院系、院系党委、辅导员及导师审核,由导师、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字,院系及院系党委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

2. 在校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3. 外语能力证明(扫描件)

4. 获奖证书(不超过三份,扫描件)

5. 《校际交流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四、材料递交

以上材料请于9月151200打包重命名为筑波交换-院系-姓发送至rhyang@yjsy.ecnu.edu.cn邮件名为筑波交换-院系-姓”。请按规定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五、录取

   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或面试,择优录取若需面试,另行通知录取名单将报送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组织对外申请。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杨老师

   电话54342971

   电邮:rhyang@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17829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校际交流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xlsx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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