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申报2019年市教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4598

各单位、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快培养国际组织人才,提升本市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现启动2019年“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以下简称“国际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1. 资助条件: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属国家急需人才培养目标之一,国际组织项目重点资助前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机构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

    2. 学生申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及结项时均为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人文素养和人际交往能力。精通英语和(或)掌握其他联合国工作语言者优先,同时需具备实习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能力。暂不受理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的申请。

    3. 项目执行期限:3个月一12个月,具体以国际组织录用通知为准。

    4. 申请人应缴清派出年度的学费和相关费用。

    5. 国际组织项目的资助原则是政府资助与学生自筹相结合,超出市级资助额度部分由学生个人根据相关规定补足。资助列支项目可包括:在外实习期间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医疗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为800美元/人)、住宿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美元/人)、生活津贴等。

    6. 市级资助额度为每生每项目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学生在其同一学段(硕士和博士阶段)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资助,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校内其他项目经费资助。


二、申请办法

    1. 截止时间:415

    2. 申请材料:

        A.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组织实习申请表.doc(原始word文档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B. 项目申请表.docx(原始word文档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C.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推荐人基本信息表.xlsxexcel表格)

        D. 邀请信/录用函(如有)

        F. 外语水平证明

    以上材料请打包重命名为“教委国际组织实习-院系-姓名”,于截止期之前发送到rhyang@yjsy.ecnu.edu.cn


三、项目管理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导师及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初审,结果公示”等流程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以项目形式推荐至上海市教委。

    2.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3. 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期满后,应提供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国际组织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4. 被录取学生需按照国际组织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限,按期前往国际组织开展实习活动。各培养单位应确保派出工作按计划进行。经批准未能按期派出者取消其资助资格,实习人员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实习期限。

    5. 被录取学生应于派出前在线登记备案(iprocess.ecnu.edu.cn

    6. 实习人员应在实习结束后,及时在线办理报到手续(iprocess.ecnu.edu.cn,提交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评估合格的学生须依照资助列支项目及相关标准,并依据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办理经费核销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54342971

    电邮:rhyang@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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