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中心:
根据我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www.career.ecnu.edu.cn/commonpage/NewsDetail.aspx?id=fkb3f91g7Rs= ),针对其中“学习成绩评定”和“成绩单”两项工作,启用新的办理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绩评定的办理
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学生成绩评定办法,按期完成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2017年1月和6月毕业)的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备案,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 在《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中完成“学习成绩评定”一栏内填写内容的审核,并在相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级处打钩,在“经办负责人签名栏”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 培养单位统一提交(一份即可)信息表至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根据培养单位盖章审核情况,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处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注:
本次办理集中在闵行校区;提交至中北校区的需隔天取,如需加急办理,请自行前往闵行校区研究生院办理。
如有错误需要更换表格,请按以上流程重新办理。
二、按学年学期排列的成绩单的获取
1.专业学位研究生
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期排列的成绩单有两种打印方式。学生可凭校园卡或者公共数据库账户密码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或者联系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学位申请系统中(采用打印2的方式)打印成绩单,此种方式打印出来的成绩单需至相应部门盖章后,方为正式成绩单,较为繁琐。
以上两种方式打印的成绩单均为有效成绩单,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合理安排。
2.学术学位研究生
由于学生事务中心对落户成绩格式有特殊要求,学生自助打印机不支持该格式,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学位系统中,“查看学生成绩”页面“打印2”打印学生成绩。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中北校区:周一至周五 8:00-11:00 13:30-16:30; 办公楼西楼3201
闵行校区:周一至周五 8:00-11:00 13:30-16:30; 办公楼303
四、咨询联系方式
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办 胥晓鹏 54345008/62232661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办 李坤 62237339 kli@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