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关于2021年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次数:4205

各院系(学部)、各位博士生:

为贯彻落实学校卓越育人工作方案,按照世界一流卓越育人标准,以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培育高水平、原创性成果,推进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现就2021年“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卓越人才培养目标,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创新能力培养和达成,支持博士生开展前沿科学创新、交叉学科研究、实证研究(社会调研和田野调查)等原始创新研究,提升博士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培育、产出高水平原创性成果,培养造就国家急需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品学兼优、学术潜质突出,已有良好的创新性成果积累;

2.研究选题结合学位论文,对接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基础学科、新兴与交叉学科、“冷门绝学”等领域研究;

3.研究方案合理可行,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并结题。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院系(学部)报交 “申报书”(附件1)。

(二)院系(学部)评审推荐

经评审公示,各院系(学部)于2021422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1.推荐名额:每个实体院系限报1-2项,教育学部、经管学部可推荐3-5项。报送人选多于1位时,须进行排序(不能并列)。

2.材料要求:以“院系+项目申请人”命名,将“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gxcui@yjsy.ecnu.edu.cn

(三)学校评审立项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经答辩评审、公示后,予以立项资助。

三、项目实施与组织管理

(一)组织实施

各院系(学部)是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单位,应积极宣传,加强指导,做好项目申报遴选、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推进博士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

(二)建设周期与经费说明

项目建设周期1年,资助标准为理工科类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万元/项。

项目经费下拨给各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分2次下拨,立项后第一次划拨80%;结题考核通过后,再划拨20%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建设需要编制预算,严格按学校财务处规定执行。

(三)绩效考核

鼓励产出多元创新成果,各项目应立足各学科专业特点,突出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导向。结题考核时,须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学校将视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经费资助,情节严重的将追回经费。

 

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

崔光秀:54345009gxcui@yjsy.ecnu.edu.cn

陈灵犀:5434502962231278lxchen@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48

附件1:“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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