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校办《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华师办〔2017〕1号)》要求,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3天,假日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研究生课程教学调停课安排如下:
1、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学生)4月1日(星期六)按照4月3日(星期一)的课表上课;
2、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学生的上课时间调整,由各培养单位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并及时告知学生。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勤,严禁擅自调课、停课或提前下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