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研究生卓越育人工作要求与《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我校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凡中期考核通过,拟在我校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进行论文预答辩(含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留学博士研究生)。
另外,以下博士研究生需再次进行预答辩:1.第一次预答辩未通过者;2.评阅、盲审异议与不通过者(复议通过者除外);3.答辩未通过者;4.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未通过者;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
二、预答辩小组成员要求
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预答辩小组具体负责,预答辩小组至少3名或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副高职称的专家需有博士学位)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博士生导师可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另聘请预答辩秘书1名,具体负责预答辩工作。
三、预答辩程序
博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根据所在培养单位的预答辩实施细则进行,网上申请在“教育教学管理平台”中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预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导师评阅通过后,提出预答辩申请并在系统内填写申请。(审批流程:学生申请->导师审核->院系秘书审核)
(二)下载预答辩材料。预答辩申请通过后,博士研究生在系统内下载预答辩材料(含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意见书),预答辩时交给预答辩秘书。
(三)提交预答辩相关材料。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10天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材料给预答辩小组成员进行评阅。
(四)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过程中,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博士研究生介绍论文内容并重点阐述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等。
2.导师全面介绍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情况。
3.预答辩小组成员对预答辩学位论文提出问题,根据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详细的论文修改或者完善的意见;同时得出预答辩结论。
4.预答辩结论为三类: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者,经导师同意后可以进行科研成果审核。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重新进行预答辩。两次预答辩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五)预答辩结果录入。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预答辩结果,并上传预答辩材料(即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意见书)签字版扫描件。(审批流程:学生录入->导师审核->院系秘书审核)
(六)预答辩结果查看。审核通过后,博士研究生可在系统内查看预答辩结论。
四、特殊情况说明
需再次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系统内重新提交预答辩申请即可。
五、预答辩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须于论文盲审前1个月完成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工作过程如有任何疑问和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陈雪皎54345009xjchen@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