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 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 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 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 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 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 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 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 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选拔办法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俄语专业在校硕士生为主。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3月15日-3月2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请于3月15日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9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栏目,通过项目检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赴俄罗斯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及其附件。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通过项目检索 (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19 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
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被推荐人员选择的 6 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六、申请材料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xlsx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以上(1)和(2)电子版发送到rhyang@yjsy.ecnu.edu.cn。(1)和(3)纸质材料请提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01/303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3日中午11点30分。
七、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 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 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八、派出与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 7-8 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 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九、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33,电邮: ouyafei4@csc.edu.cn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4342971,电邮:rhyang@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
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