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本学期节假日放假期间研究生课程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
全日制研究生: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4月4日(周五)停课不补。
非全日制研究生:4月5日(周六)和4月6日(周日)按原课表上课。
二、劳动节
全日制研究生: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按照5月5日(周一)课表上课。
非全日制研究生:5月3日(周六)、5月4日(周日)按原课表上课。5月5日(周一)按照4月27日(周日)课表上课,4月27日(周日)不上课。4月26日(周六)不上课,调至6月2日(周一)上课。
三、端午节
全日制研究生: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6月2日(周一)停课不补。
非全日制研究生:5月31日(周六)停课不补。6月1日(周日)按原课表上课。6月2日(周一)按照4月26日(周六)课表上课。
非全日制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如有不同于上述的调整,请提前妥善做好教室安排和学生通知,并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调停课备案。
各单位请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勤,严禁擅自调课、停课或提前下课。
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办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