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遴选2017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1402

各位同学: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7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包括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 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包括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 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11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11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1115日以后出生)。

3. 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于201715 - 1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20日前由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亚非事务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3、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2的纸质材料请提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01/303室,截止时间2017116,同时请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gongpai@yjsy.ecnu.edu.cn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  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九、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张宗男            联系电话:010-66093933

        传真:010-66093581    E-mail: znzh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2. 校内联系人:杨荣华    联系电话:54342971    E-mail: gongpai@yjsy.ecnu.edu.cn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161216

附件:

附件2.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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