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遴选2022/23年度荷兰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1986

各位同学: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22/23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2022/23学年拟新资助名额不超过12人。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1. 选派类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 留学/资助期限:

拟攻读学位申请人的留学期限按照荷方高校相应学制确定,非攻读学位人员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申请人的首次资助期限均为12个月;学年末,荷方将对攻读学位奖学金获得者(学制超过1年的)进行学业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荷方奖学金资助,累计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三、资助内容

2022/23学年荷方提供奖学金总额为16,113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在荷开始学习时年龄应在18-35周岁之间;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在荷开始学习时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3. 申请时已获得荷兰高校正式入学通知或荷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4. 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并已达到拟赴荷兰高校入学或开展科研工作的语言要求。

五、选拔推荐办法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并于2022310 - 1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荷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六、申请材料

(一)校内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基本信息表》(附件)

       3. 邀请信

       4. 学习计划

       5. 外语水平证明

       6. 学位学历证明

       7. 身份证

       8. 个人简历

       2022310日前校内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荷兰互换-院系-姓名”。

(二)网申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2. 其他。请按照《荷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附件)。

(三)网申完成后

    1. 2022315将网申材料(已于310日前提交过的材料除外)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荷兰互换网申-院系-姓名,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

    2. 2022320前由申请人将书面公函、《单位推荐意见表》和规定申请材料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申请材料纸质版按清单顺序整理,一式一份。书面公函由研究生院向学校申请,流程耗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以便及时审核。

七、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荷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荷方通知为准。

八、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荣之燮               联系电话:010-66093568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10@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2.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4342971   E-mail: gongpai@yjsy.ecnu.edu.cn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时间程序具体内容备注
13月10日前申请准备

1. 申请人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获得正式入学通知/邀请信。

2.申请人通过荷方指定报名网站提交在线申请。

详情可查阅荷方指定网站

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

邮箱sds@nuffic.nl

23月10-15日报名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1.须已获得荷方正式入学通知/邀请信。

2.须已达到荷方留学单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33月2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
43月底-4月

材料审

奖学金评审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申请人推荐至荷方。   

2. 荷方组织奖学金评审。


55月录取

1.荷方将奖学金评审结果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

2.国家留学基金委完成录取工作。

1.奖学金落实以荷方评审结果为准。

2.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68-9月派出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荷方要求最晚派出时间为20231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用).xlsx

附件3:荷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docx

附件4:2022荷兰互换奖学金简章.pdf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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