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化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派留学人员赴俄乌白学习,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 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选拔推荐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25日;第二批:10月8-18日。(本次按第一批的时间进行申报,第二批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推选院系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及时间
(一)校内初审
1.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
2.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5. 学习计划(外文)
6.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 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国外导师简历(如有)
12.在籍/在职证明
13.获奖证书(如有)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打包重命名为“俄乌白专业人才-院系-姓名”,于3月8日24点前,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二)基金委网申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
2. 校内初审材料中的3-13,由申请人在线上传扫描件
(三)网申结束后
1. 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签字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申提交后自动生成,院系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俄乌白专业人才网申-院系-姓名”,于4月2日前发送到gongpai@yjsy.ecnu.edu.cn。纸质版提交至闵行行政楼303室。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月底/12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七、派出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八、咨询方式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4342971;电子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
CSC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3559;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附件:
附件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表(申请人用).xlsx
附件3: 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pdf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