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毕业博士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获资助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上两个项目资助的,在2016年12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12月12日起可以开始申请办理项目结题手续。现就相关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判断能否结题。
请申请办理结题的各受助博士研究生查看立项时签署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中的结题要求判断是否符合结题条件。
2、提交结题材料。
①《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此项材料需电子版发送至下文指定邮箱);
②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
③学位论文一本;
④科研成果(达到结题要求的科研论文)的复印件(含封面、目录页、正文);
⑤立项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递交纸纸版。
3、学位办审核。
4、办理结题经费报销。
通过审核,可以结题的同学,获得“学术新人奖”项目资助的,按照《博士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经费报销办法》办理报销手续。获得“优博培育”项目资助的,经费直接进卡。
二、受理时间
请需要办理的博士生在至少在2016年12月23日之前的工作日递交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如在规定的资助期限内未完成结题工作,且已经毕业者(即2016年12月前毕业)不可申请办理结题,也不再办理结题经费的报销工作。
2、结题的科研经费请一次性办理,如有提供虚假发票者,一律取消报销结题经费的资格。
3、学术新人奖经费报销需在网上进行,一旦办理离校手续则无法办理报销手续,请报销者注意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否则造成不能报销则后果自负。
四、联系方式
闵行校区办公楼309室研究生院学位办;张立老师; 电话:021-54345033;邮箱:lzhang@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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