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培养】关于在新系统中启用开题报告管理模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8287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正式启用开题报告管理模块。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1。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论文开题工作的启动和具体完成时间由所在培养单位决定,最晚应在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最后一学年初组织,在培养环节审核工作前完成。具体要求以培养单位制订的学位论文环节工作方案为准。

论文开题是培养环节中的关键环节,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培养工作规定与本单位工作方案按时组织开展,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系统操作

1、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安排的基本信息,并提交《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考核表》(样表见附件23,研究生也可在系统中下载)。

学位论文开题安排的基本信息包含:学位论文题目、选题来源、开题报告时间、开题报告地点、考核小组成员等。《开题报告登记表》须研究生本人签字;《开题报告考核表》须导师、开题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勾选结论并签名。

*对于目前已使用老版开题报告登记表完成开题工作的单位,研究生可以提交老版开题报告。目前尚未开题的单位须使用新版表格。

2、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研究生提交的上述两份材料,一是开题报告安排信息属实;二是提交的开题报告和考核表符合要求。

三、工作联系

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建议,请联系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李坤

联系邮箱:kli@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202035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模块使用说明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角色).docx

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模块使用说明 (学生角色).pdf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样表).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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