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正式启用开题报告管理模块。详细操作指南见附件1。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论文开题工作的启动和具体完成时间由所在培养单位决定,最晚应在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最后一学年初组织,在培养环节审核工作前完成。具体要求以培养单位制订的学位论文环节工作方案为准。
论文开题是培养环节中的关键环节,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培养工作规定与本单位工作方案按时组织开展,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系统操作
1、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安排的基本信息,并提交《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考核表》(样表见附件2和3,研究生也可在系统中下载)。
学位论文开题安排的基本信息包含:学位论文题目、选题来源、开题报告时间、开题报告地点、考核小组成员等。《开题报告登记表》须研究生本人签字;《开题报告考核表》须导师、开题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勾选结论并签名。
*对于目前已使用老版开题报告登记表完成开题工作的单位,研究生可以提交老版开题报告。目前尚未开题的单位须使用新版表格。
2、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研究生提交的上述两份材料,一是开题报告安排信息属实;二是提交的开题报告和考核表符合要求。
三、工作联系
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建议,请联系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李坤
联系邮箱:kli@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模块使用说明 (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角色).docx
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模块使用说明 (学生角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