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工作要求以及人员选拔和录取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项目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审核,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0日12:00前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意见请以书面形式(纸质或邮件)提交,并请具真实姓名,以便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4345098
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