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流】关于选拔硕士研究生2018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浏览次数:3244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我校与台湾政治大学等高校的交换生协议,本着对等、互惠的原则,我校拟选派17名研究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地区学习。研究生院即日起开始遴选交流研究生人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17名。各协议大学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地区

协议学校

计划派出

人数

备注

1.

台湾

政治大学

2

社会科学院的亚太研究英语硕士/博士学位学程,商学院的国际经营管理英语硕士学位学程(IMBA)暂不接受交换生申请

2.

台湾

台湾师范大学

2

1、音乐学系学士班及硕博班的「个别指导」课程不开放给交换学生选修;
   2
、若欲选修英文系课程或英语授课课程,英语能力标准为TOEFL   iBT 80+IELTS6.5
   3
、一般课程不需额外缴交费用,但课堂上是否需额外缴交费用需依授课教师为准

3.

台湾

台北市立大学

2

  

4.

台湾

屏东大学

1

  

5.

台湾

东华大学

1

该校交换生项目受能达专项基金资助

6.

台湾

淡江大学

1

1. 文学院
   2.
理学院
   3.
工学院
   4.
商管学院
   5.
外国语文学院
   6.
国际研究学院(不含国际事务与战略研究所)
   7.
教育学院
   8.
全球发展学院

7.

台湾

东海大学

1

1. 社会工作学系每学期收取总名额10名,申请人数超过时将由社工系审核决定录取资格,因此可能会有不录取的情况,请特别注意。
   2.
社会工作学系春学期不开放大二生申请。
   3.
创意设计暨艺术学院建筑学系恕不开放申请。
   4.
创意设计暨艺术学院美术学系、景观学系、工业设计学系,每校推荐至多2人;美术系部分实作课程不开放交换生选课(请参考当学期课表)
   5.
申请音乐系同学请提供主修乐器演出()纪录(视频、链接、档案皆可)
   6.
创意学院各学系不接受跨院选课。
   7.
选课学分上限:25学分。
   8.
外文系必修课及餐旅系涉及有材料费之课程不开放选课。
   9.
社工系交换生不能来台进行田野数据搜集。
   10.
师资培育中心(教育研究所)所开设「专题研究」课程需另缴费、音乐系之主修或副修乐器另加收个别指导费。

8.

台湾

中国文化大学

2

一、开放修习的学院:请参阅研修简章,仅开放申请相对应的学院系所。
二、特别学院申请条件:
   (
) 舞蹈系:请提供代表作品光盘供系上审查。
   (
) 音乐系:请提供代表作品光盘供系上审查,因学生名额有限,经审查后择优录取。
   (
) 国乐系:如需申请专业主修科目(一对一指导),名额有限,提出申请,经系上审查后通知是否录取。

9.

台湾

中兴大学

1

开放院系为文学院、农业暨自然资源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院、工学院、管理学院的相关科系

10.

台湾

中原大学

1

  

11.

台湾

台湾科技大学

1

开放院系:

(1) 工程学院:自动化及控制研究所(限研究生)、机械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营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

(2) 电资学院:光电工程研究所(限研究生)、电子工程系、电机工程系、资讯工程系。

(3) 管理学院:工业管理系(限研究生)、财务金融研究所(限研究生)、企业管理系、信息管理系。

(4) 设计学院:设计系、建筑系。

(5) 人文社会学院:数字学习与教育研究所(限研究生)、应用外语系。

(6) 智慧财产学院:专利研究所。

12.

台湾

台湾清华大学

1

1.请先自行征询学期导师:化学系
   2.
限商管学系、附英文学习计划、英文成绩:International MBA   (IMBA,托福PBT or ITP 550/ CBT 213 / iBT 79)
   3.
课程可在教务处课务组网站查询http://curricul.web.nthu.edu.tw/bin/home.php    2018秋季学期课程预计6月中旬上线,可以先参考前一学年同期课程。

13.

台湾

台湾交通大学

1

因宿舍安排需要,该校要求校际选派学生性别男女各一,因此需要与教务处商定正式派送人选。

总计:


13所高校

17


二、遴选基本信息:

1、学习时间:2018秋季学期

2、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3162400(不接收逾时提交的材料)

3、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自理。  

三、要求:

1、全日制在读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生);

2、学生政治素质过硬,善于交流;

3、品学兼优,英语较好。

注:具体专业设置情况可登陆各高校网站查询。  

四、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辅导员、导师、院系、院系党委签字盖章后扫描);

2、个人简历及学习计划书;

3、个人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

4、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的证书(不可超过三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命名为“台湾交换生项目-院系-姓名”,发送至xlliu@yjsy.ecnu.edu.cn。不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五、评审:

待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邀请专家及港澳台办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它:

名单一经公示,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若因本人原因放弃者,将不得再次申请研究生院的国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换生项目、出国境短期交流项目、校际暑期学校项目、国际会议资助项目)。

七、联系方式:

闵行校区行政办公楼301/303室,研究生院刘老师

邮箱:xlliu@yjsy.ecnu.edu.cn

电话:54345098

  

附件:

http://www.yjsy.ecn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837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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