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第12周周三(11月23日)下午1点至3点,进行公共政治课(第一门)课程的统一考试。请所有参加学习,符合考试资格的研究生查看并确认自己的考场安排,严格按照《研究生考试要求》,携带本人校园卡或者研究生证等有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请在11月21日之前按《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详见研究生手册)要求办理缓考申请手续。
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并将全校通报。
01 -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安排表.xls
02 -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安排表.xls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8日